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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章 算賬(1)

  

  最先處理的,是魏忠賢的家屬,比如他侄子魏良卿,屁都不懂的蠢人,也封到公爵了(寧國公),還有客氏的兒子侯國興(錦衣衛都指揮使),統統拉出去剁了。

  接下來,是他的親信太監,畢竟大家生理結構相似,且狼狽為奸,算半親戚,優先處理。

  這撥人總共有四個,分別是司禮監掌印太監王體乾,秉筆太監李永貞、李朝欽、劉若愚。

  作為頭等罪犯,這四位按說都該殺頭,可到最後,卻只死了兩個,殺了一個。

  第一個死的是李朝欽,他是跟著魏忠賢上吊的,並非他殺,算自殺。

  唯一被他殺的,是李永貞。其實這位兄弟相當機靈,早在九月底,魏公公尚且得意的時候,他就嗅出了風聲,連班都不上了,開始在家修碉堡,把院子封得嚴嚴實實,只留小洞送飯,每天窩在裡面,打死也不出頭。

  

  李永貞沒有看到勝利的一天,到了十月底,他聽說魏忠賢走人了,頓時大喜,就把牆拆了,出來放風。

  剛高興幾天,又聽到消息,皇帝要收拾魏公公了,慌了,再修碉堡也沒用了。

  於是他使出了絕招——行賄。

  當然,行賄崇禎是不管用的,他拿出十余萬兩銀子(以當時市價,合人民幣六千萬至八千萬),送給了崇禎身邊的貼身太監,包括徐應元和王體乾。

  這兩人都收了。

  不久後,他得到消息,徐應元被崇禎免了,而王體乾把他賣了。

  在名列死亡名單的這四位死太監中,最神秘的,莫過於王體乾了。

  此人是魏忠賢的鐵杆,害死王安,迫害東林黨,都有他忙碌的身影,是閹黨的首腦人物。

  但奇怪的是,當我翻閱幾百年前那份閹黨的最終定罪結果時,卻驚奇地發現,以他的豐功劣跡,竟然只排七等(共有八等),罪名是諂附擁戴,連罰款都沒交,就給放了。

  伺候崇禎十幾年的徐應元,光說了幾句話,定罪比他還高(五等),這個看上去很難理解的現像,有一個簡單的答案:王體乾叛變了。

  據史料分析,王體乾可能很早就“起義”了,所以一直以來,崇禎對魏忠賢的心理活動、鬥爭策略都了如指掌,當了這麼久臥底,也該歇歇了。

  所以他錢照收,狀照告,第二天就彙報了崇禎,李永貞得知後,決定逃跑。

  跑吧,大明天下,還能跑去非洲不成?

  十幾天後,他被抓捕歸案。

  進了號子,李太監還不安分,打算自殺,他很有勇氣地自殺了四次,卻很蹊蹺地四次都沒死成,最後還是被拉到刑場,一刀了斷。

  名單上最後一位,就是劉若愚了。

  這位仁兄,應該是最有死相的,早年加入閹黨,一直是心腹,壞事全干過,不是臥底,不是叛徒,坦白交代,主動退贓之類的法定情節一點兒沒有,不死是不可能的。

  可他沒死。

  因為劉若愚雖然罪大惡極,但這個人有個特點:能寫。

  在此之前,閹黨的大部分文件全部出於他手,換句話說,他算是個技術人員,而且他知道很多情況,所以崇禎把他留了下來,寫交代材料。劉太監很敬業,圓滿地完成了這個任務,他所寫的《酌中志》,成為後代研究魏忠賢的最重要史料。

  只要仔細閱讀《水滸傳》,就會發現,梁山好漢們招安後,宋江死了,最能打的李逵死了,最聰明的吳用也死了,活下來的,大都是身上有門手藝的,比如神醫安道全之流。

  以上事實清楚地告訴我們,平時學一門技術是多麼的重要。

  處理完人妖後,接下來的就是人渣了,主要是五虎和五彪。

  五虎是文臣,分別是(排名分先後):兵部尚書崔呈秀、原兵部尚書田吉、工部尚書吳淳夫、太常寺卿倪文煥、副都御史李燮龍。

  五彪是武官,分別是:左都督田爾耕、錦衣衛都指揮僉事許顯純、都督同知崔應元、右都督孫雲鶴、錦衣衛僉事楊寰。

  關於這十個人,就不多說了,其光輝事跡,不勝枚舉,比如田爾耕,是迫害“六君子”的主謀,並殺害了左光鬥等人;而許顯純大人,曾親自把釘子釘進楊漣腦門兒。用今天的話說,足夠槍斃幾個來回。

  因為此十人一貫為非作歹,民憤極大,崇禎下令,將其逮捕,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經刑部、都察院調查,並詳細會審,結果如下:

  崔呈秀已死,不再追究。其他九人中,田爾耕、許顯純曾參與調查楊漣、左光鬥等人的罪行,結果過失致人死亡,入獄;剩余七人免官為民。就此結案。

  這份判決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恬不知恥。

  崇禎很不滿意,隨即下令,再審。

  皇帝表態,不敢怠慢,經過再次認真細致的審訊,重新定罪如下:

  以上十人,除崔呈秀已死外,田爾耕、許顯純因為過失致人死亡,判處死緩,關入監獄,其余七人全部充軍,充軍地點是離其住處最近的衛所。

  鑒於有群眾反映,以上幾人有貪污罪行,為顯示威嚴,震懾罪犯,同時處以大額罰款,分別是倪文煥五千兩,吳淳夫三千兩,李燮龍、田吉各一千兩。結案。

  報上去後,崇禎怒了。

  拿釘子釘耳朵,打碎全身肋骨,是過失致人死亡,貪了這麼多年,只罰五千、三千,你以為老子好糊弄是吧。

  更奇怪的是,案子都判了,有些當事人根本就沒到案,比如田吉,每天還出去遛彎,十分逍遙。

  其實案子審成這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審訊此案的,是刑部尚書蘇茂相、都察院左都御史曹思誠。

  蘇茂相是閹黨,曹思誠也是閹黨。

  讓閹黨審閹黨,確實難為他們了。

  憤怒之余,崇禎換人了。他把查處閹黨的任務交給了吏部尚書王永光。

  可王永光比前兩位更逗,命令下來他死都不去,說自己能力有限,無法承擔任務。

  很不湊巧,王永光同志雖然不是閹黨,也不想得罪閹黨。

  按蘇茂相、曹思誠、王永光以及無數閹黨們的想法,形勢是很好的,朝廷內外都是閹黨,案子沒人敢審,對五虎、五彪的處理,可以慢慢拖,實在不行,就判田爾耕和許顯純死刑,其他的人能放就放,不能放,判個充軍也就差不多了。

  沒錯,司法部長、監察部長、人事部長都不審,那就只有皇帝審了。

  幾天後,崇禎直接宣布了對五虎、五彪的裁定,相比前兩次裁決,比較簡單:

  田吉,殺!吳淳夫,殺!倪文煥,殺!田爾耕,殺!許顯純,殺!崔應元,殺!孫雲鶴,殺!楊寰,殺!李燮龍,殺!

  崔呈秀,已死,挖出來,戮屍!

  以上十人,全部抄家!沒收全部財產!

  什麼過失致人死亡,什麼入獄,什麼充軍,還他娘就近,什麼追贓五千兩,都去死吧!

  曹思誠、蘇茂相這幫等閹黨本來還有點兒想法,打算說兩句,才發現,原來崇禎還沒說完。

  “左都御史曹思誠,閹黨,免職查辦!”

  “刑部尚書蘇茂相,免職!”

  跟我玩啊,玩死你們!

  隨即,崇禎下令,由喬允升接任刑部尚書,大學士韓爌、錢龍錫主辦此案,務必追查到底,寧可抓錯,不可放過。

  挑出上面這幾個人辦事,也算煞費苦心,喬允升和閹黨向來勢不兩立,韓爌這種老牌東林黨,不往死裡整,實在對不起自己。

  徹底掃蕩,一個不留!

  幾天過去,經過清查,內閣上報了閹黨名單,共計五十多人,成果極其豐碩。

  然而這一次,崇禎先是更為憤怒,他當即召集內閣,嚴厲訓斥:人還不夠數,老實點兒!

  大臣們都很詫異,都五十多了,還不夠嗎?

  既然皇上說不夠,那就再撈幾個吧。

  第二天,內閣又送上了一份名單,這次是六十幾個,該滿意了吧。

  這次皇帝大人沒有廢話,一拍桌子:人數不對,再敢糊弄我,以抗旨論處!

  崇禎是正確的,內閣的這幾位仁兄,確實糊弄了他。

  雖然他們跟閹黨都有仇,且皇帝支持,但閹黨人數太多,畢竟是個得罪人的事,閹黨也好,東林黨也罷,不過混碗飯吃,何必呢?

  不管了,接著糊弄:

  “我們是外臣,宮內的人事並不清楚。”

  崇禎冷笑:

  “我看不是不知道,是怕得罪人吧(特畏任怨耳)!”

  怪事,崇禎初來乍到,他怎麼知道人數不對呢?

  崇禎幫他們解開了這個謎題。

  他派人抬出了幾個包裹,扔到閣臣面前,說:

  “看看吧。”

  打開包裹的那一刻,大臣們明白,這次賴都賴不掉了。

  包裹裡的,是無數封跟魏忠賢勾搭的奏疏,很明顯,崇禎不但看過,還數過。

  混不過去,只能玩命干了。

  就這樣,自天啟七年(1627)十二月,一直到崇禎元年(1628)三月,足足折騰了四個月,閹黨終於被徹底整趴下了。

  最後的名單,共計二百六十一人,分為八等。

  特等獎得主兩人,魏忠賢、客氏,罪名:首逆;處理:凌遲。

  一等獎得主六人,以崔呈秀為首,罪名:首逆同謀;處理:斬首。

  二等獎得主十九人,罪名:結交近侍;處理:秋後處決。

  三等獎得主十一人,罪名:結交近侍次等;處理:流放。

  此外,還有四等獎得主(逆孽軍犯)三十五人,五等獎得主(諂附擁戴軍犯)十六人,六等獎得主(交結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獎得主(祠頌)四十四人,各獲得充軍、有期徒刑、免職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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