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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起復(1)

  

  崇禎是一個很有想法的人,很想有番作為,但當他真正站在權力的頂峰時,卻沒有看到風景,只有一片廢墟。

  史書有雲:明之亡,亡於天啟。也有史書雲:實亡於萬歷。還有史書雲:始亡於嘉靖。

  應該說,這幾句話都是有道理的,經過他哥哥、他爺爺、他爺爺的爺爺幾番折騰,已經差不多了,加上又蹦出來個九千歲人妖,裡外一頓猛捶,大明公司就剩一口氣了。

  朝廷紛爭不斷,朝政無人理會,邊疆烽火連天,百姓民不聊生,干柴已備,只差一把火。

  救火員崇禎登場。

  他澆的第一盆水,叫做袁崇煥。

  崇禎是很喜歡袁崇煥的,因為他起用袁崇煥的時間,是天啟七年(1627)十一月十九日。

  此時,魏忠賢剛死十三天,屍體都還沒爛。

  幾天後,在老家東莞數星星的袁崇煥接到了起復任職通知,大吃一驚。

  吃驚的不是起復,而是職務。

  袁崇煥當時的身份是平民,按慣例,起復也得有個級別,先干個主事(處級),過段時間再提,比較合理。

  然而,他接受的第一個職務,是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左侍郎。

  兵部右侍郎,是兵部副部長,都察院右都御史,是二品正部級,也就是說,在一天之內,布衣袁崇煥就變成了正部級副部長。

  袁部長明顯沒緩過勁兒來,在家待了幾個月,啥事都沒干,卻又等來了第二道任職令。

  這一次,他的職務變成了兵部尚書,督師薊遼。

  明代有史以來最不可思議的任職令誕生了。

  因為兵部尚書,督師薊遼,是一個很大的官,很大。

  所謂兵部尚書就是國防部部長,很牛,但最牛的官職,是後四個字——督師薊遼。

  我之前曾經說過,明代的地方官,最大的是布政使、按察使和指揮使,為防互相扯皮,由中央下派特派員統一管理,即為巡撫。

  鑒於後期經營不善,巡撫只管一個地方,也擺不平,就派高級特派員管理巡撫,即為總督。

  到了天啟、崇禎,局勢太亂,連總督都搞不定了,就派特級特派員,比總督還大,即為督師。

  換句話說,督師是明代除皇帝外,管轄地方權力最大的官員。

  而要當巡撫、總督、督師的條件,也是不同的。

  要當巡撫,至少混到都察院僉都御史(四品正廳級)或是六部侍郎(副部級),才有資格。

  而擔任總督的,一般都是都察院都御史(二品部級),或是六部尚書(部長)。

  明代最高級別的干部,就是部級,所以能當上督師的,只剩下一種人——內閣大學士。

  比如之前的孫承宗,後來的楊嗣昌,都是大學士督師。

  袁崇煥例外。

  就在幾個月前,他還只是袁百姓,幾月後,他就成了袁尚書,還破格當上了督師,而袁督師的管轄範圍包括薊州、遼東、登州、天津、萊州等地,換句話說,袁督師手下,有五六個巡撫。

  任職令同時告知,立刻啟程,趕到京城,皇帝急著見你。

  崇禎確實急著見袁崇煥,因為此時的遼東,已經出現了一個更為強大的敵人。

  自從被袁崇煥打跑後,皇太極始終很消停,他沒有繼續用兵,卻開始了不同尋常的舉動。

  皇太極和他老爹不同,從某種角度講,努爾哈赤相當之野蠻,打仗,占了地方就殺,不殺的拉回來做奴隸,給貴族當畜生使。在後金當官的漢人,只能埋頭干活,不能騎馬,不能養牲口,活著還好,要是死了,老婆就得沒收,送到貴族家當奴隸。

  相比而言,皇太極很文明,他尊重漢族習慣,不亂殺人,講信用,特別是對漢族前來投奔的官員,那是相當的客氣,還經常賞賜財物。

  總而言之,他很溫和。

  溫和文明的皇太極,是一個比野蠻揮刀的努爾哈赤更為可怕的敵人。

  張牙舞爪的人,往往是脆弱的,因為真正強大的人,是自信的,自信就會溫和,溫和就會堅定。

  無需暴力,無需殺戮,因為溫和,才是最高層次的暴力。

  在皇太極的政策指引下,後金領地逐漸安定,經濟開始發展穩固,而某些在明朝混不下去的人,也開始跑去討生活,這其中最典型的人物,就是範文程。

  每次說到這個人,我都要呸一口,呸。

  呸完了,接著說。

  說起漢奸,全國人民就會馬上想起吳三桂,但客觀地講,吳三桂當漢奸還算情況所迫,範文程就不同了,他是自動前去投奔,出賣自己同胞的,屬於漢奸的最原始、最無恥形態。

  他原本是個舉人(另說是秀才),因為在大明混得不好,就投了皇太極,在此後幾十年的漢奸生涯中,他起了極壞的作用,諷刺的是,據說他還有個光榮的嫡系祖先——範仲淹。

  想當年,範仲淹同志在宋朝艱苦奮鬥,抗擊西夏,如在天有靈,估計是要改家譜的。不過自古以來,爺爺是好漢,孫子哭著喊著偏要當漢奸的,實在太多,古代有古代的漢奸,現代有現代的漢奸,此所謂漢奸恆久遠,遺臭永流傳。

  在範文程的幫助下,皇太極建立了朝廷(完全仿照明朝),開始組建國家機器,進行奴隸制改造,為進入封建社會而努力。

  要對付這個可怕的敵人,必須立刻采取行動。

  在紫禁城裡的平台,懷著憧憬和希望,皇帝陛下第一次見到了袁崇煥。

  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召見,史稱“平台召對”。

  他們見面的那一天,是崇禎元年(1628)七月十四日。

  順便說一句,由於本人數學不好,在我以上敘述的所有史實中,日期都是依照原始史料,使用陰歷。而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陰歷七月十四日,是鬼節的前一天。

  七月十四,鬼門將開,陰風四起。

  那天有沒有鬼出來我不知道,但當天的這場談話,確實比較鬼。

  談話開始,崇禎先客套,狠狠地誇獎袁崇煥,把袁督師說得心潮澎湃,此起彼伏,於是,袁督師激動地說出了下面的話:

  “計五年,全遼可復。”

  這句話的意思是,五年時間,我就能恢復遼東,徹底解決皇太極。

  這下吹大發了。

  百年之後的清朝史官們,在經過時間的磨礪和洗禮後,選出了此時此刻,唯一能夠挽救危局的人,並給予了公正的評價。

  但這個人不是袁崇煥,而是孫承宗。

  翻閱了上千萬字的明代史料後,我認為,這個判斷是客觀的。

  袁崇煥是一個優秀的戰術實施者,一個堅定的戰鬥執行者,但他並不是一個卓越的戰略制定者。

  而從他此後的表現看,他也不是一個能正確認識自己的人。

  所有的悲劇,即由此言而起。

  崇禎很興奮,興奮得連聲誇獎袁崇煥,說你只要給我好好干,我也不吝惜賞賜,旁邊大臣也猛添柴火,歡呼雀躍,氣氛如此熱烈,以至於皇帝陛下決定,休會。

  但腦袋清醒的人還是有的,比如兵科給事中許譽卿。

  他抱著學習的態度,找到了袁崇煥,向他討教如何五年平遼。

  照許先生的想法,袁督師的計劃應該非常嚴密。

  然而,袁崇煥的回答只有四個字:聊慰上意!

  翻譯過來就是,隨口說說,安慰皇上的。

  差點兒拿筆做筆記的許譽卿當時就傻了。

  他立刻小聲(怕旁邊人聽見)地對袁崇煥說:

  “上英明,豈可浪對?異日按期責功,奈何?”

  這句話意思是,皇上固然不懂業務,但是比較較真,現在忽悠他,到時候他按日期驗收工作,你怎麼辦?

  袁督師的反應,史書上用了四個字:憮然自失。

  沒事,牛吹過了,就往回拉。

  於是,當崇禎第二次出場的時候,袁督師就開始提要求了。

  首先是錢糧,要求戶部支持,武器裝備,要求工部支持。

  然後是人事,用兵、選將,吏部、兵部不得干涉,全力支持。

  最後是言官,我在外打仗,言官唧唧喳喳難免,不要讓他們煩我。

  以上要求全部得到了滿足,立即。

  崇禎是個很認真的人,他馬上召集六部尚書,開了現場辦公會,逐個落實,保證兌現。

  會議就此結束,雙方各致問候,散伙。

  在這場召對中,崇禎是很真誠的,袁崇煥是很不真誠的,因為當時的遼東局勢已成定論,後金連衙門都修起來了,能夠守住就算不錯,你看崇禎兄才剛二十,又不懂業務,就糊弄他,是很不厚道的。

  就這樣,袁崇煥胸懷五年平遼的口號,在崇禎期望的目光中,走向了遼東。

  可他剛走到半路,就有人告訴他,你不用去了,去了也沒兵。

  就在他被皇帝召見的十天後,寧遠發生了兵變。

  兵變的原因,是不發工資。

  我曾翻閱過明代戶部記錄,驚奇地發現,明朝的財政制度是非常奇特的,因為幾乎所有的地方政府,竟然都沒有行政撥款。也就是說,地方辦公經費,除老少邊窮地區外,朝廷是不管的,自己去掙,掙得多就多花,掙得少就少花,掙不到就滾蛋。

  而明朝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都用在了同一個地方——軍費。

  什麼軍餉、糧草、衣物,打贏了有賞錢,打輸了有補償,打死了有安家費,再加上個別不地道的人吃空額、扣獎金,幾乎每年都不夠用。

  寧遠的情況大致如此,由於財政困難,已經連續四個月沒有發工資。

  要知道,拖欠軍餉和拖欠工錢是不一樣的,不給工資,最多就去法院告你,讓你吃官司,不給軍餉,就讓你吃大刀。

  最先吃苦頭的,是遼東巡撫畢自肅,兵變發生時,他正在衙門審案,還沒反應過來,就被綁成了粽子,關進了牢房,和他一起被抓的,還有寧遠總兵朱梅。

  抓起來就一件事,要錢,可惜的是,翻遍巡撫衙門,竟然一文錢沒有。

  其實畢自肅同志,確實是個很自肅的人,為發餉的事情,幾次找戶部要錢。諷刺的是,戶部尚書的名字叫做畢自嚴,是他的哥哥,關系鐵到這個份兒上,都沒要到錢,可見是真沒辦法了。

  但苦大兵不管這個,干活就得發工錢,不發工錢就干你,畢大人最先遭殃,被打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關鍵時刻部下趕到,說你們把他打死也沒用,不如把人留著,我去籌錢。

  就這樣,兵變弄成了綁票,東拼西湊,找來兩萬兩銀子,當兵的不干,又要鬧事,無奈之下,巡撫衙門主動出面,以政府做擔保,找人借了五萬兩銀子(要算利息),補了部分工資,這才把人弄出來。

  畢自肅確實是個好人,出來後沒找打他的人,反而跟自己過不去,覺得鬧到這個局勢,有很大的領導責任,但他實在太過實誠,為負責任,竟然自殺了。

  畢巡撫是個老實人,袁督師就不同了,聽說兵變消息,勃然大怒:竟敢鬧事,反了你們了!

  立刻馬不停蹄往地方趕,到了寧遠,衙門都不進,直接就奔軍營。

  此時的軍營,已徹底失去控制,軍官都不敢進,進去就打,鬧得不行,袁崇煥進去了,大家都安靜了。

  所謂鬧事,也是有欺軟怕硬這一說的。

  袁崇煥首先宣讀了皇帝的諭令,讓大家散會,回營休息,然後他找到幾個心腹,只問了一個問題:

  “誰帶頭鬧的?”

  回答:

  “楊正朝、張思順。”

  那就好辦了,先抓這兩個。

  兩個人抓來,袁崇煥又只問了一個問題:想死,還是想活。

  不過是討點兒錢,犯不著跟自己過不去,想活。

  想活可以,當叛徒就行。

  很快,在兩人的幫助下,袁崇煥找到了參與叛亂的其余十幾個亂黨,對這些人,就沒有問題,也沒有政策了,全部殺頭。

  領頭的沒有了,自然就不鬧了,接下來的,是追究領導責任。

  負有直接責任的中軍部將吳國琦,殺頭,其余相關將領,免職的免職,查辦的查辦,這其中還包括後來把李自成打得滿世界亂逃的左良玉。

  兵變就此平息,但問題沒有解決,畢竟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老不發工資,玉皇大帝也鎮不住。

  袁崇煥直接找到崇禎,開口就要八十萬。

  八十萬兩白銀,折合崇禎時期米價,大致是人民幣六億多。

  袁崇煥真敢要,崇禎也真敢給,馬上批示戶部尚書畢自嚴,照辦。

  畢自嚴回復,不辦。

  崇禎大發雷霆,畢自嚴雷打不動,說來說去就一句話,沒錢。

  畢尚書不怕事,也不怕死,他的弟弟死都沒能發出軍餉,你袁崇煥算老幾?

  事實確實如此,我查了一下,當時明朝每年的收入,大致是四百萬兩,而明朝一年的軍費,竟然是五百萬兩!如此下去,必定破產。

  明朝,其實就是公司,公司沒錢要破產,明朝沒錢就完蛋,而軍費的激增,應歸功於努爾哈赤父子這十幾年的搶掠帶折騰,所謂明亡清興的必然結局,不過如此。

  雖說經濟緊張,但崇禎還是滿足了袁崇煥的要求,只是打了個折——三十萬兩。

  錢搞定了,接下來是搞人。首先是遼東巡撫,畢巡撫死後,這個位置一直沒人坐,袁崇煥說,干脆別派了,撤了這個職務拉倒。

  崇禎同意了。

  然後袁崇煥又說,登州、萊州兩地(歸他管)干脆也不要巡撫了,都撤了吧。

  崇禎又同意了。

  

  崇禎還是同意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請示任用這三個人的時候,袁崇煥曾經說過一句話:

  “臣選此三人,願與此三人共始終,若到期無果,願殺此三人,然後自動請死。”

  此後的事情證明,這個誓言是比較准的,到期無果,三人互相殘殺,他卻未能請死。

  至此,袁崇煥人也有了,錢也有了,薊遼之內,已無人可與抗衡。

  不,不,還是有一個。

  近十年來,歷任薊遼總督,無論是袁應泰、熊廷弼、王化貞,都沒有管過他,也管不了他。

  “孤處天涯,為國效命,曲直生死,惟君命是從。”

  “臣左都督,掛將軍印領上方寶劍,總兵皮島毛文龍泣血上疏。”

  決定

  袁崇煥想殺掉毛文龍。

  這個念頭啥時候蹦出來的,實在無法考證,反正不是一天兩天了,而殺人動機,只有四個字:看不順眼。

  當然,也有些人說,袁崇煥要殺掉毛文龍,是要為投敵作准備,其實這個說法並不新鮮,三百多年前袁崇煥快死那陣,京城裡都這麼說。

  但事實上,這是個相當無聊的講法,因為根據清朝《滿文老檔》的記載,毛文龍曾經跟皇太極通過信,說要投敵,連進攻路線都商量好了,要這麼說,袁崇煥還算是為國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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