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招魂,以前王驚蟄用過最多的是兩種方式,一種是他們賒刀人家傳的法子,不過這個現在用不了,另外個就是民間傳統的招魂方式公雞領魂,但他覺得現在這都不行,可能力度不太夠,這通常適用於剛丟了魂的小孩,或者剛死不久的人,他不知道王有福轉世投胎進來是哪一世的,可能是上輩子,也可能是上上輩子,再久遠一點也沒准,年頭太久遠了,他丟的一魂兩魄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真夠嗆能找得回來。
不過,要感謝賴大先生了,那本手札裡面就記錄著另外一種招魂的方法,他倒是可以用一用。
王闖和他母親自然是不會反對的,王驚蟄就讓他們先將王有福的衣服給脫了,並且還得脫的一件不剩才行,他想看看王有福身上是不是有印記,然後才能決定怎麼招。
他這種生下來就注定要丟了魂魄的人,都是被做了記的,有的孩子剛一生下來的時候,身上某處就會出現胎記,有人就說這是孩子投胎的時候沒進入輪回,然後被判官一腳給踢下去的,身上就難免會留下個記號,這個說法當然是太扯淡了,判官沒有那麼手欠的,生下來就帶著胎記的孩子其實絕大多數跟陰曹地府都沒有關系,那純屬偶然的生理狀況,不過有一種胎記卻是例外的。
王有福也不反抗,任由王闖將他把自己給扒了個精光,毫無任何羞澀感全程始終都傻呵呵的笑著,因為他奶奶已經把一碗流著油的肥瘦相間的溜肉放在了桌子上,跟他好好交代了幾句,說是一會被叔叔檢查完身體就能吃肉了。
對於王有福來說,沒有什麼事一碗大肥肉搞不定的,要是不行那就兩碗了。
怪蜀黍王驚蟄湊到王有福的身前,從他的前胸開始一直到後背還有兩腿上仔細的找了半天,你還別說這精瘦的王有福皮膚真不錯,渾身上下一點疤和記都沒有,真是一片光溜溜的,沒有找到記號王驚蟄也沒但擔憂,他知道王有福的胎記所在的地方最大的可能就是兩腋下,他抓起對方的胳膊抬了起來,左右兩邊都看了幾眼,還真是果然如此,王有福的嘎雞窩(腋下)裡一點腋毛都沒有,特別的平坦,但兩處卻都有著兩塊黑色的印記,這印記特別特別的黑,仿佛看一眼的話眼珠子都能掉進去的那種黑。
王闖和她媽看見那兩處胎記都有點愣了,他們當然對王有福的身子無比的熟悉了,可卻從來都沒有看到過。
“他,他,小的時候剛出生那陣,我,我根本不記得他身上長了什麼胎記啊,洗澡都不知洗過多少次了的。”王闖的母親完全不解的問道。
王驚蟄搖頭說道:“他生下來的時候就是有的話你們也看不見,後來他的魂魄丟了後,這胎記才慢慢的露了出來,你們最近幾年肯定沒看過他腋下了吧?”
“那倒是,有福一年一年的都不洗澡了,誰也不會留意他嘎雞窩下面”
這胎記叫閻王記,王有福投胎的時候,被牛頭馬面親自給架著兩條胳膊然後送進了輪回,然後一路又投胎到了王闖的家裡。
畢竟定位投胎這種事就跟走後門一樣,盡管是送王有福過來當傻子,那肯定不能投錯了,就像大善人要投胎到富貴人家一樣,你萬一要是給搞錯了,那連鎖反應可就大了。
這次招魂雖然是用賴大先生的法子,不過道理麼都是萬法皆通的,王驚蟄第一次用也不至於手生,他跟王闖說等會去自家的房頂上站著,等他給了指示然後在開始叫,叫的就是王有福的小名,這種事還得至親的人干才行。
王驚蟄隨後又去王家的院子裡找了一捆苞米杆子,這東西農家院裡都隨處可見,他用這苞米杆子扎成了一個草人,大小形狀幾乎跟王有福都差不多,草人裡面塞上了他的生辰八字,然後又套上了王有福常穿的一身衣服,並且還在王家的廳裡搭了個簡易的靈堂出來。
這個招魂的方式歷史比較久遠了,最早是在閩南一帶的海邊,那時候漁民們都有這樣的習俗,因為當時誰家都有人出海打漁,那個年代的漁船可不像現在的海船設施比較老舊安全系數非常的低,在海上一旦碰到大風大浪的時候不能及時回岸船經常會翻的,漁民們的屍體掉到海裡就基本找不到了,所以閩南一帶的漁民如果誰家有人落海找不回來就有了這個習俗,也不知道是哪個陰陽先生研究出來的,到了賴布衣這裡經過加以改進後就相當的適用了。
漁民的屍體找不回沒什麼,但魂必須得回來以便之後投胎轉世,不然成了淹死鬼在世間飄飄蕩蕩的可就不好了。
這個扎起來的草人就相當於是找不回來的屍體的替代品,王驚蟄給王有福扎的草人,自然是用來替代他的,然後擺起個靈堂就宛若他剛死不久了一樣,說白了這就是上墳燒報紙糊弄鬼呢。
用“剛死”的王有福,把他丟了的一魂兩魄給騙回來,就算找不到王有福人在哪,但至少也能感應得到。
因為人死了以後,時間太長的話魂早他麼不知道跑哪去了,只有剛死的人魂才能有啥感應。
糊弄鬼,大概就是如此了,其實這種玩意兒是很好騙的,它們幾乎沒有任何的分辨能力,完全靠的就是本能的反應。
這草人扎的略微有些粗糙看起來就跟一團似的,不過這都不重要,大概是那麼個意思就行了。
王驚蟄整的這一手看得小馬和王闖他們一家都挺驚奇的,這手段確實有點另類,跟出馬仙可有太大的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