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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近黃昏,夕陽西下,日頭躍過了渭河水面,再有一會就將徹底的消失在了水平面上。
王驚蟄獨自一人泛舟水上,這是他租的一條漁船,在渭河附近呆的這段日子裡劃船這項技能已經被他完美的掌握了,於是閑暇的時候他就弄一條漁船劃到河道中間,躺在漁船上百無聊賴的打發時間。眼看著太陽要落山了,王驚蟄抻了個懶腰從船上爬了起來准備回岸,隨即就看見一葉木舟往他這邊靠了過來,船上坐著小草姑娘。
兩人四目相對的時候,這一回是小草先說話了:“明天我就離開隴西了”
“去哪?”
“長安”
“去那干嘛?”王驚蟄一點對話技術含量都沒有的問道。
小草翻了翻白眼說道:“繡花鞋的夫君應該就被埋在長安城附近,我送她去入葬,明天就走了”
王驚蟄哦了一聲,就沒再往下接話了,他本來想說的是能不能晚兩天再走,明天我正好有件急事要辦,辦完了之後我和你一起去長安也行,但後來他又想到兩人之間的關系屬於點到即止那種,沒有什麼理由讓對方多耽擱兩天吧?
於是,王驚蟄就說了一聲好的。
小草斜了他一眼,心底微微的嘆了口氣,一個男人木訥到這種程度,也真是夠了,但凡換一個稍微開竅點的人都能領會出小草剛剛的意思。
老娘為什麼要巴巴的專程來和你告辭啊?
她是看出來王驚蟄一天天的就在渭河上飄著,閑的挺蛋疼的無事可做。
可惜的是,王驚蟄對於套路這個詞實在反應太慢了,他還以為小草姑娘跟他剛才只是尋常的聊天,沒有任何的目的性。
哪怕你就是尬聊幾句,然後我再引入正題也行啊,可惜的是連尬聊都沒有。
兩人之間進入了短暫的尷尬寂靜時間,木舟和漁船靠在一起,除了水流聲和微弱的呼吸聲以外,四周基本沒有什麼動靜了。
好尷尬啊,好尷尬。
當夕陽即將要消逝的時候,小草拿起船槳說道:“走了”
“嗯······”
王驚蟄應了一聲,看見小草劃船走了的時候,似乎忽然間想起或者下了什麼決定,於是他也拿起船槳奮力的劃了起來,只是他的技術可能照對方要差了不少,船槳都拍出幾十公分高的水花了,船速也沒上來,等小草人都上岸了以後,他離岸的距離還有二十多米遠呢。
等王驚蟄上岸的時候小草已經走出很遠了,他揮了揮手招呼了一句,但對方似乎沒有聽到。
到了岸邊,王驚蟄扔下船槳就跳了下來,然後一路小跑往小草走去的方向追了過去,追了片刻之後前方就是個拐角了,王驚蟄喘著粗氣站在路邊東張西望。
咦?
人這麼快就走沒影了?
王驚蟄搖了搖頭嘆了口氣,剛一轉身就看見小草姑娘靠著牆站在自己的身後,他頓時就愣了。
“你在找我?”
“呃·······”王驚蟄撓了腦袋。
“有事?”
“呃······”
“沒事的話,那我走了”小草面無表情的和他擦肩而過。
“唉,那個什麼”王驚蟄衝著她的背影招呼了一聲,小草回頭的時候,他從包裡拿出一塊紅布上面壓著一道符紙。
小草低頭看了一眼,王驚蟄遞給她說道:“送給你吧”
“這是什麼啊?”
王驚蟄很認真的說道:“這件東西是我費了很大的心思才得到的,一個月之前對我的意義很大,本來我打算送給一個對我來說挺重要的人,但前段時間我發現,這件東西可能送不出去了,給你吧”
小草冷笑著說道:“哦,送不出去的東西,然後就給我了?”
王驚蟄頓時一懵,有點著急的說道:“不,不是那個意思,是本來我也不知道要送的是什麼人,我和她之間可能本來就沒有什麼緣分罷了,送不了就送不了吧”
“那你為什麼又要送給我?”小草追問道。
王驚蟄憋了半天,才叨咕出一句話:“可能,是冥冥之中我覺得,你最合適吧”
“拿來吧”小草伸手從王驚蟄手裡接了過來,打開後看見紅布裡包著一枚玉簪。
此時天色已經有點黑了,還剩下一點夕陽的余韻,簪子拿在小草手裡的時候,就閃過一抹蘊彩,玻璃種的翡翠顯得特別耀眼,特別的晶瑩剔透。
但凡女人都有個通病,就是對閃閃發光的東西都沒有什麼抵抗力,比如鑽石啊,翡翠,玉石什麼的。
小草自然也不例外,特別是她忽然又產生了另外一種感覺,這玉簪好像就應該屬於自己一樣,喜歡的同時還有那麼一點點熟悉的感覺。
欣喜的表情,從小草的臉上一閃而過,恰好被王驚蟄給捕捉到了,他心底松了一口氣,不知道為啥他很怕對方會不接受。
“謝謝你了,我很喜歡”小草重新又包裹好了。
“喜歡就好······”王驚蟄說道。
兩人就此別過。
隔天,清晨。
李夢涵一大早就鑽進了小草的房間裡,臉上洋溢著憧憬和欣喜的問道:“小表姐,你激動不?”
“他就是個普通人而已,既不是踏著七彩祥雲穿著鎧甲來娶我的齊天大聖,也不是敢在烏江自刎的楚霸王,我又什麼可激動的呢?”小草打理著頭發,看著鏡中有點發黑的眼圈,昨夜忽然又失眠了。
“可他是崔家的大公子啊,那顆最閃耀的星星啊”
“管我屁事·······”
此時,崔家的提親隊伍距離隴西已經就只有幾公裡的距離了,來的除了崔家大公子和他父親以外,還有南昆侖的一位長老陪同。
崔李兩家聯姻,不光這兩家重視,南昆侖和天道峰也同樣都非常看重,這就意味著崔家公司和李家小姐在定親之後,會有很多的資源共享了。
渭河邊的吊腳樓上,王驚蟄也很重視,他知道自己這一去面對的不光是隴西李氏,還有清河崔氏,一下子得罪兩個大家族,真的不是個很明智的決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