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奇跡(1)
此時的高迎祥,已經來到陝西。
他之所以來陝西,是因為此時的陝西比較好混。
雖說洪承疇一直都在陝西,而他手下的洪兵也相當厲害,但他最近正在陝北對付另一位老冤家李自成。不知是李自成讓他來幫忙,還是聽說陝西巡撫比較軟,高迎祥義無反顧地來了,單程。
自古以來,從下至上,要想進入陝西,必先經過漢中。所以當年劉備占據四川,要攻擊曹操的長安,必占據漢中。此後諸葛亮六次北伐,都經過漢中出祁山作戰。
高迎祥也不例外,但在進軍漢中的路上,有一支隊伍擋住了他。
率領這支隊伍的,是孫傳庭。
對於孫傳庭,高迎祥並不熟悉,也不在乎,而且這支隊伍只有萬把人,似乎也不難打。他隨即率領軍隊發起攻擊,打了幾次,損失上千人,沒打動。
兵力占據優勢,但多年的戰鬥經驗告訴高迎祥,這是一支比較邪門的軍隊,不能再打了,他決定繞道。
他的直覺非常正確,那支鎮守漢中,只有萬把人的部隊,在歷史上,卻有一個專門的稱呼——秦兵。
之前我說過,明末的軍隊,戰鬥力最強的,是關寧鐵騎,排第三的,是天雄軍,排在第二的,是秦兵。
關寧鐵騎強悍,因為機動;天雄軍善戰,因為團結;而秦兵的戰鬥力,因為個性。
我曾查閱明代兵部資料,驚奇地發現,秦兵的主力,大都來自同一個地方——陝西榆林。
榆林,是個非常奇特的地方,據說每次打仗的時候,壓根兒不用動員,只要喊兩嗓子,無論男女老幼,抄起家伙就上,而且說砍就砍,絕無廢話。
因為這裡只有士兵,沒有平民。
榆林,明朝九邊之一,自打朱元璋時起,就不怎麼種地,傳統職業就是當兵。平時街坊四鄰聊天,說的也不是今年種了多少地,收了多少糧食,大都是打了哪些地方,砍了多少人頭(按人頭收費)。幾百年下來,形成獨特個性,具體表現為,進攻時,就算只有一個,都敢衝鋒,撤退時,就算只剩一個,都不投降。
而且這裡的人跟民軍相當有緣分,聽說民軍來了,就算只是路過,都極其興奮,衝出去就打,男女老幼齊上陣。估計是當兵的人多,什麼張大叔李大伯,上次就死在民軍手裡,喊一嗓子,能動員一群親戚。後來李自成攻打榆林,全城百姓包括大媽大爺在內,都沒一個投降,就憑這個縣,足足跟李自成死磕了八天,實在太過強悍。
孫傳庭的兵,大致就是這些人。所以高迎祥沒辦法,是很正常的。
但高迎祥同志是要面子的,來都來了,還讓我空手回去?無論如何,都要闖進去。
人有的時候,不能太執著。
執著的高迎祥經過深刻思考,多方查找,終於想到了一個方法。
他找到了一條隱蔽的小路,從這條小路,可以繞開漢中,直逼西安。只要計劃成功,他就能一舉攻克西安,占領陝西,大功告成。
一千多年前,有兩個人在幾乎相同的地方,陷入了相同的困局。他們都發現了這條路,一個人說,由此地進攻,必可大獲全勝;另一個人說,若設伏於此,必定全軍覆沒!
沒錯,這兩個人,一個叫諸葛亮,一個叫魏延,而他們發現的這條小路,叫做子午谷。
至於結局,地球人(看過《三國演義》的地球人)都知道,魏延想打,諸葛亮不讓打,最後司馬懿跳出來說,就知道你不敢打。
對於這個故事,許多人都說,諸葛亮過於謹慎,要按照魏延的搞法,早就打到長安了(魏延自己也這麼說)。
而在高迎祥的故事裡,只有魏延,沒有諸葛亮。
所以一千年後,他在同樣的地方,作出了不同的選擇——出兵子午谷。
子午谷
但他不知道,這條路還通往另一個地點——地獄。
子午谷之所以是小路,是因為很小,對高迎祥而言,這句話絕對不是廢話。
由於道路狹窄,而且天降大雨,他的幾萬大軍,走了好幾天,才走了一半,人困馬乏,物資損失嚴重。
但高迎祥毫不沮喪,因為他相信,這個出乎許多人意料的舉動,幾天之後,必將震驚天下。
許多人確實沒料到,但許多人裡,並不包括孫傳庭。
七月十六日,經過艱苦行軍,高迎祥終於到達黑水峪,只要通過這裡,前方就是坦途。
然後,滿懷憧憬的高迎祥,看見了滿懷憤怒的孫傳庭。
憤怒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已經在這裡,等了十五天。
孫傳庭的軍事嗅覺極為敏銳,從高迎祥停止進攻的那一刻,他就意識到,這兄弟要玩花樣了。
而他唯一可能的選擇,只有子午谷。
所以他撤離漢中,在子午谷的黑水峪耐心等待。因為他知道,艱苦跋涉之後,出現在他面前的高迎祥,是十分脆弱的。
總攻隨即開始。就人數對比而言,高迎祥的手下,大約在五萬人以上,孫傳庭兵力無法考證,估計在兩萬人左右,狹路相逢。
無論是高迎祥,還是孫傳庭,都很清楚,玩命的時刻到了。
生命的最後時刻,高迎祥展現了他令人生畏的戰鬥力,雖然極為疲勞,但他依然率軍發動多次突擊,三次擊破孫傳庭的包圍圈。
但他終歸沒能跑掉,原因很簡單,這是一條小路。
在小路裡打仗,就好比在胡同裡打架,就算拿著青龍偃月刀,都沒有板磚好使,而且道路太窄,沒法跑開,所以他每次衝出去,沒過多久,又被圍住。
孫傳庭的部隊也著實厲害,抗擊打能力極強,每次被衝垮,沒過多久就又聚攏,充分發揮榆林的優良傳統,作戰到底,毫不退讓。
以死相拼,死不退讓,激戰四天。
孫傳庭取得了最後的勝利。
崇禎九年(1636)七月二十日,負傷的高迎祥在山洞中被俘,與他一同被俘的,還有他的心腹將領劉哲、黃龍,他的幾萬大軍已在此前徹底崩潰。
縱橫世間七年的闖王高迎祥,就此結束了他的一生。在過去的七年中,他曾馳騁西北,掃蕩中原,但終究未能成功。毫無疑問,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然後終究到此為止。
科學點兒的說法,是運氣不好,迷信點兒的說法,這就是命。
高迎祥被捕的消息傳到京城時,崇禎皇帝沒信,不是不信,是不敢信,等人到了面前,才信。
處死高迎祥的那一刻,崇禎開始相信,自己能力挽狂瀾。
最後的帥才
高迎祥被殺了,對崇禎而言,是利好消息,而對某些頭領而言,似乎也不利空。
高迎祥死後,許多頭領紛紛投降,比如蠍子塊、衝破天等,原先跟著高闖王干,闖王都沒闖過去,自己也就消停了。
但有某些人,是比較高興的,比如張獻忠。
張獻忠跟高迎祥似乎有點兒矛盾,原先曾跟著打鳳陽,但後來分出去單干,也不在一個地界混,算是競爭關系,高迎祥死後,論兵力,他就是老大。
還有一個人,雖然很悲傷,卻很實惠。
一直以來,李自成都跟著高迎祥干,高迎祥的外號,叫做闖王,而李自成,是闖將。據某些史料上說,李自成是高迎祥的外甥,這話估計不怎麼靠譜,但關系很鐵,那是肯定的。
高迎祥的死,給了李自成兩樣東西。
第一樣是頭銜,從此,闖王這個名字,只屬於李自成。
第二樣是兵力,高迎祥的殘部,由他的部將率領,投奔了李自成。
在這個風雲變幻的亂世,離去者,是上天拋棄的,留存者,是上天眷顧的。
對張獻忠和李自成而言,他們的天下之路,才剛邁出第一步。
第一步,是個坑。
我說過,對民軍頭領而言,崇禎九年(1636)是個流年,盧像昇來了,打得亂七八糟,好不容易跑進山區,人都調走了,又來了個孫傳庭,還干掉了高迎祥。
按說壞事都到頭了,可是事實告訴我們,所謂流年,是一流到底,絕不半流而廢。
一個比孫傳庭更可怕的對手,即將出現在他們的面前,與之前的洪承疇、曹文詔、盧像昇不同,他並非一個能夠上陣殺敵的將領。
他是統帥。
崇禎九年(1636),阿濟格率領大軍打進來時,崇禎非常緊張,但最緊張的人並不是他,而是張鳳翼。
張鳳翼,時任兵部尚書,他之所以緊張,是因為按慣例,如果京城(包括郊區)被襲,皇帝會不高興,皇帝不高興,就要拿人撒氣,具體地說,就是他。
更要命的是,崇禎老板撒氣的途徑,是追究責任,具體地說,是殺人。比如七年前,皇太極打到京城,兵部尚書王洽就被干掉了。按照這個傳統,他是跑不掉的。
但張部長還算識相,眼看局面沒法收拾,就打了個報告,說清軍入侵,是我的責任,我想戴罪立功,到前方去,希望批准。
崇禎當即同意,打發他去了前線。
但張尚書到前線後,似乎也沒去拼命,每天只干一件事——吃藥。
他吃的,是毒藥。
這是一種比較特別的毒藥,吃了不會馬上死,必須堅持吃,每天吃,飯前飯後吃,鍥而不舍地吃,才能吃死。
對於張尚書的舉動,我曾十分疑惑,想死解腰帶就行了,實在不行操把菜刀,費那麼大勁兒干甚?
過了好幾年,才想明白,高,水平真高。
如果自殺,按當時的狀況,算是畏罪,死了沒准兒撫恤金都沒有。但要上陣殺敵,似乎又沒那個膽。索性慢性自殺,就當自然死亡了,還算是犧牲在工作崗位上,該享受的待遇,一點兒也不少,老狐狸。
這兄弟不但死得好,算得也准,清軍九月初退兵,他九月初就死,連一天都沒耽誤。
他死了,也就拉倒了,可是崇禎同志不能拉倒,必須繼續招工。但榜樣在前面,崗位風險太高,說了半天,也沒人肯干。
左右為難之際,崇禎想到了一個人。
這個人很孝順,曾三次上疏,請求讓自己代替父親受罰,那是在他決心處罰楊鶴的時候。
他還清楚地記得這個人的名字——楊嗣昌。
楊嗣昌,字文弱,湖廣武陵(今湖南常德)人,萬歷三十八年進士。
崇禎見到楊嗣昌時,很憂慮。
局勢實在太差,民軍鬧得太凶,清軍打得太狠,兩頭夾攻,東一榔頭西一棒,實在難於應付,如此下去,亡國是遲早的事,怎麼辦?
楊嗣昌只說了一句,一句就夠了:
“大明若亡,必亡於流賊!”
如果你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句話實在准得離譜。
按照楊嗣昌的說法,清軍或許很強,但短時間內,並沒有太大的威脅,但如果不盡快解決民軍,大明必定崩潰。
簡單地說,就是先解決內部矛盾,再解決外部矛盾。
為了實現這個意圖,楊嗣昌還提出了一個計劃,這個計劃在歷史上的名字,是八個字:四正六隅,十面張網。
四正,包括湖廣、河南、陝西、鳳陽,六隅,是指山東、山西、應天、江西、四川、延綏。簡單地說,這個優秀計劃的大致內容,是一部電影的名字——“十面埋伏”。
它的大致意思是,全國範圍內,設置十個戰區,四個主要,六個次要,只要發現民軍出現,各地將聯合圍剿。簡而言之,就是劃定管轄範圍,在誰的地方出事,就讓誰去管,出事的主管,沒出事的協管。
聽完楊嗣昌的計劃,崇禎只說了一句話:
“我用你太晚了!”
對於這句話,朝廷的許多大臣都認為,是徹徹底底的胡扯。無論是楊嗣昌,還是他的那個什麼十面埋伏,都是空口白說,毫無價值。在他們看來,楊嗣昌同志將是第三個被干掉的兵部尚書。
然而,他們錯了。如果說在當時的世界上,還有一個人能夠拯救危局,那麼這個人,只能是楊嗣昌。
兩年後,只剩十八個人的李自成,和束手投降的張獻忠,可以充分說明這一點。
所有的轉變,都從這一刻開始。魏忠賢、清軍入侵、民變四起、朝廷爭鬥,緊張,痛苦,毫無生機,但始終未曾放棄。
或許崇禎本人並不知道,經過長達八年暗無天日的努力,他即將迎來大明的曙光。
奸人
崇禎死前,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諸臣誤我!”
對於這句話,大多數人認為,是在推卸責任。
但考證完崇禎年間的朝政,我認為,這句話比較正確。確切地說,給崇禎打工的這幫大臣,除部分人外,大多數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叫渾蛋,一種叫王八蛋。
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最痛苦,第一種是身居高位者,第二種是身居底層者。第一種人很少,第二種人很多。第一種人叫崇禎,第二種人叫百姓。
而最幸福的,就是中間那撥人。他們的主要工作,叫做欺上瞞下。具體特點是,除了好事,什麼都辦,除了臉,什麼都要。
崇禎每天打交道的,就是這撥人。比如崇禎三年(1630)西北災荒,派下去十萬石糧食賑災,從京城出發的時候,就只剩下五萬,到地方,還剩兩萬,分到下面,只剩一萬,實際領到的,是五千。
這事估計是辦得太惡心了,崇禎也知道了,極為憤怒,親自查辦。
最先動手的,是戶部官員,東西領下來,不管好壞,先攔腰切一刀。然後到了地方,巡撫先來一下,知府後來一下,剩下的都發到鄉紳手裡,美其名曰代發,代著代著就代沒了。
綜合明代史料,崇禎時期的官員,比較符合如下規律:臉皮的厚度,跟級別職務,大致成反比例成長。
這是比較合理的,位高權重的,幾十年下來,有身份,也要面子。具體辦事的就不同了,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好欺負的,就往死了欺負,能撈錢的,就往死了撈,啥名節、臉面,都顧不上,撈點兒實惠才是最實在的。正如馬克思所說,資本的積累,那是血淋淋的。
而且這撥人,還有個特點,什麼青史留名、國家社稷,那都太遙遠了,跟他們講道理、促膝談心都是沒用的,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吃硬不吃軟。教育沒有用,罵也沒有用,往臉上吐唾沫都沒用,相對而言,比較合適的方式是,把唾沫吐到眼裡,再說上一句:“孫子,我能治你!”
比如當年追查閹黨,就那麼幾個人,研究來研究去,連親手干掉楊漣的許顯純,都研究成過失殺人,撤職了事,還是崇禎親自上陣,才把這人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