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的,許荷每天的生活很規律,因為才做完月子沒多久,而且因為傷了子宮,她每天基本都不出門,在家靜養,所以從她身上探不到任何的蛛絲馬跡。
但這樣的結果,卻也讓方萍英越發的膽戰心驚。
如果說羅翠蘭的失蹤真和許荷有什麼聯系的話,許荷這樣不管不問的,那便說明,許荷根本不是把人關起來了。
她如此放心的原因,又可能是因為她知道她已經永斷了這個後患。
那麼,羅翠蘭有可能不在人世。
想到這個可能性,方萍英覺得這件事情可能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她想了下,和羅志勇商量了一下,最後兩人決定報警。
但因為事情特殊,方萍英警隊的黃隊長打過招呼,此事他們暫時先暗訪,不明查,重點還是在許荷那邊。
黃隊長也覺得暫時也只能這麼做。
因為要立下一個案子,起碼要最基本的人證,物證,而他們現在甚至連羅翠蘭是不是遇害了都不知道,也不確定羅翠蘭到底是哪一天失蹤的,再加上還顧忌著羅翠蘭是否活著,所以也不敢輕舉妄動。
因此,羅翠蘭的事情也只能先這麼著,走一步是一步,但願許荷別那麼狠心,羅翠蘭還尚在人間。
就之前方萍英在城外的一個郊區那邊買下的那一大片地皮,方萍英在前世知道那邊後來會發展成市裡最大的商業區,很久之前就不顧所有人的反對,和桔子合伙將那兒給買了下來。
但是近兩年,政府那邊一直沒有動靜,甚至到方萍英記得到了上輩子那邊開始發展的時間,政府也沒宣布任何事情,方萍英曾一度還以為這世很多的事情改變了,可能自己的預測也會錯,都做好了將那片地皮用來作別的准備。
但是沒想到,在前不久,政府突然對外公開,說省城未來的兩年會大力發展那一塊,誓要把那片地皮發展成省城最繁華的地帶。
無疑的,政府要發展那塊,而在那邊,方萍英占有很多的地皮,自然免不了要與政府交涉。
政府的意思,自然是想收購方萍英所有的地皮,但是當初方萍英買下那塊地皮的原意,並不只是為了掙其中的那點差價,她是有長遠打算的。
最後,她提出的條件,便是可以和政府合作,配合政府那邊,將那邊一起發展起來。
如此一來,方萍英在這個省城的身價就不只是一個超市的小老板,或者說是一個點心鋪子的持有人了,可以說她成了這裡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
再加之她的來歷,他們整個階層的人都稱之她為農民企業家,而且但凡知道她的人對她都是由衷的佩服。
一個女人從鄉下來,沒有任何一方面的資助,只是靠自己的雙手和魄力成就到了今天的這個位置,這在當時,是沒有幾個人能做得到的。
雖然,在方萍英來說,不管是只擁有一個點心鋪子也好,又或者成為現在的企業家也好,她都覺得沒什麼不一樣,她做這一切,都只是因為不想浪費時間,能做就走,之前和之後的生活根本不需要什麼改變。
但是,到底身份不一樣了,她要面對的人和事就都不一樣了。
她的身份,導致了她需要面對很多人和事。
因此,她的生活就必須要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首先,家裡要考慮買一輛代步的車子,總不能現在還和以前一樣,不管去哪裡都是坐公交車或者是要羅志勇用自行車送來送去吧。
然後,便是家裡現在的房子也的確擁擠了些,雖然一家四口住著是溫馨,但是要是一家人都聚在一起,就顯得太過逼仄了。
因此,方萍英有意在城裡稍微安靜的一個地方,買上一座小型的別墅式樣的房子。
買房子,對於沒錢的人來說,可能是件在困難不過的事情,但是對於有錢的人來說,不過是句話。
方萍英一把消息放出去,便立即有不少朋友過來給方萍英推薦房子,方萍英選了下,便選了離城市中心稍遠,但風景特好,房子也裝修的很精致的別墅。
而且,當天談好,第二天辦好房產證,立即就可以入住。
既然已經花錢將房子買下,方萍英便索性早些將家給搬了。
只是,在搬家的前一晚,家裡有個人又開始做妖了。
方萍英在屋子裡收拾著要帶走的東西,門突然吱呀一聲響,方萍英抬頭一看,見是羅志勇,她忙道“瑤瑤他們的東西給收拾好了嗎?”
羅志勇點點頭,沒回話,然後便一屁股坐在方萍英的床上,一副很憂郁的樣子看著方萍英。
作為一個男人,作為一個丈夫,能不憂郁嗎?
他和方萍英和好之後,少說也有大半年了,兩人天天在一個屋檐下生活,但是看的到吃不到。
對於夫妻之間的事情,方萍英最初好似還不是特排斥,任由他占些便宜,但是之後也不知道突然怎麼了,根本不讓他親近,還口口聲聲說他言而無信。
可問題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言而無信了。
所以,兩人扭扭捏捏,糾糾纏纏就到了現在這個狀態。
他和方萍英就好似同屋共住的人一樣,她任由他做家務,任由他照顧孩子,任由他住在這裡,但就是不准親近他,現在他每天都住在書房,偶爾家裡房子不夠住的時候,方萍英還會將他趕去部隊宿舍住,說那裡才是他的根據地。
如今,都說到要搬家了,羅志勇覺得他要是還拿不下自個兒媳婦,以後都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
因此,他以退為進的開始來試探了。
他在床上坐了一會,便故意問道,“媳婦,我是跟你們一起搬過去吧。”
方萍英見他進來的模樣,就知道他心裡打什麼鬼主意,故意睨了他一眼,淡淡的道,“你認為呢?”(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