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院長,這是個奇跡啊!”
一個值班的醫生,從x光室裡興奮的跑出來,激動的說道,“院長,我敢保證,這絕對是個一奇跡!季天鵬的腎已經恢復正常了,甚至比普通人的還要好!”
“怎麼可能?”
王方楞在了原地,這怎麼可能?季天鵬得的可是腎衰竭,是那種無力回天的那種,李毅何德何能只用兩根銀針就治好了絕症,怎麼可能?這絕對不可能。
“真的?太好了,太好了!”
季祥東守在門口,聽到父親真的沒事,興奮的緊握著拳頭,這麼一來,就可以省下一大筆錢,還能保住父親的性命,實在是太好了,李神醫誠不欺也。
劉一見王方不相信,甩開兩個保安,走到王方身邊,冷哼一聲,道:
“你還是不相信麼?可人家老爺子真的好了!事實擺在眼前,由不得你不相信。我告訴你,這就是中醫的力量!”
王方呆呆的抬頭看著劉一,依然搖搖頭,打死他都不相信,李毅那個年輕的小屁孩有如此本事,可是機器錯不了,他都懷疑,以前可能是誤診。
“慢慢想哈!我先走了!”
劉一心裡得意,拍了拍王方的後背,看著季祥東說了句,“好好照顧老爺子,明天我去你家看看他!”
“多謝劉哥,多謝李神醫!”
季祥東激動不知道該如何感謝,千言萬語只彙成一句謝謝!
李毅站在樓下,找不到劉一,抽根煙等了一會兒,才看到劉一。
“師傅師傅,剛才你是沒看到,王方那臉黑的,跟黑炭似的,不過這小子始終不相信您治好了季老爺子!”
劉一看到李毅,趕緊跑過來興奮的說著剛才的情行。
李毅只是輕輕點頭,沒有回話,將劉一送回家,回到傾城酒店的時候,已經十一點多了,讓前台給他開了一間標間,去樓上休息。
剛到房間,聽到有人敲門,心裡有些奇怪,誰啊這是,大半夜的,打開們一看,竟然是穿著睡衣的李歡。
“歡歡,你還沒睡呢?”
李毅開這門道。
“沒,見你還沒回來,有些不放心!”
李歡說著,鑽進了房間裡,“剛才去哪了?身上怎麼有一股消毒水的味道?”
李毅本不想讓李歡進來,卻沒來得及阻止,搖了搖頭,將門關上:
“剛才去了趟縣醫院!”
“奧,困了,睡覺!”
李歡奧了一聲,將睡衣一脫,滋溜鑽進被窩裡!
“你怎麼不回你房間睡?”
李毅站在床邊,有些無語,這妮子又要做什麼。
“俺才不想和晨晨睡一個房間呢,俺想你抱著俺睡!”
李歡掀起被跳到李毅懷裡,緊緊摟住他的脖子,光溜溜的身子貼在光著膀子的李毅身上。
“不行,你是我妹妹……”
李毅只覺的一股溫熱穿過身上,特別是那一兩團誘惑貼在身上時,渾身的血瞬間沸騰起來,褲子不自覺的飛了起來。
一下子想到那天早上,心裡一陣後悔!
“俺才不是你妹妹,你去村裡問問,你根本不是俺哥哥,你早就知道咧,何必自欺欺人,再說,上次你都和俺那啥咧!”
李歡才不管,緊緊的抱著李毅不松手。
上次之後,她就想再找機會和哥哥單獨在一起,可自從於夢瑤消失之後,再也沒有那麼好的機會,好不容易抓到這麼好的機會,哪裡肯放過。
“上次……上次……”
李毅仰著頭,臉上十分糾結,他的確不是李歡的親哥哥,他都不屬於南無村,可是戶口本上的字還在,忍住內心的衝動,一把將李歡推開,背過身道:
“上次已經犯過一次錯誤,這次絕對不行!就算你不是我親妹妹也不行。”
“為什麼?哥哥是不喜歡俺嗎?”
李歡跪在床上,紅著眼眶,滿臉委屈。
“這跟喜不喜歡沒有絲毫關系!”
李毅腦袋都大了,他本想的是,抽個時間跟父親母親好好說說,等他們同意,將戶口改過來之後,在和李歡交往。
“那就實說哥哥還喜歡俺嘍!”
李歡覷著眼,期待的看著李毅的後背。
“喜歡啊……”
李毅這話還沒說完,李歡再次撲倒了他的後背上,緊緊抱住他,“喜歡俺就好,俺還以為哥哥不喜歡俺了呢!”
“歡歡,你先松開,我要好好和你聊聊!”
李毅嘆了口氣,本想過幾天在給她說這件事,這也是為什麼把她帶到縣城來的原因,可現在看來,有必要現在就聊聊了!
“好,剛好俺也有話給你說!”
李歡松開手,等李毅轉過來,再次跳到李毅的懷中,“哥,俺想和你……”
說著嘴貼到了李毅嘴上。
李毅渾身一個激靈,想要往後退,李歡一只手按住李毅的腦袋。另一只手在李毅的手背亂摸,最終停在腰帶的位置,開始解李毅的腰帶。
“歡歡……等……”
李毅雙手握住李歡的手,努力掙開李歡的腦袋。
李歡似乎也不攔著他,嘴順著李毅的脖子親了過去,手放棄解李毅的腰帶,而是直抓住了飛起的褲子。
“歡歡……啊……”
李毅身體迅速升溫,渾身燥熱難忍,褲子更是漲的厲害,一股邪火從小腹裡猛烈的燃燒起來。
李歡聽到李毅有些喘,一手中繼續握住飛起的褲子,另一只手放在李毅胸前,嘴巴順著脖子,咬向另一個胸口。
“歡歡,能不能等我們好好談談之後在……”
李毅的理智馬上就要崩塌,畢竟眼前的女人和自己一點血緣關系也沒有,並且她已經和自己有過一次了!
“哥,你說你的,俺聽著呢!”
李歡順著李毅的胸膛往下親去,雙手輕輕拉開李毅的褲子,用力一脫,褲子掉了腳底。
李毅渾身燥熱難忍,如此誘惑,怎能忍的,罷了,等辦完事之後在說吧,反正也就是如何跟父母交代的事情,在李歡咬到自己的那裡的時候,將李歡抱起來,扔到了床上,踢掉鞋子,飛身撲到了李歡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