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說完話,便把一直呆呆看著她的楊柳從床邊推開,自己彎腰把頭探進床底下。
也不知道曹氏在床底下干什麼,她在床底一陣“砰砰”的鼓搗,從床底下拿出上回楊柳見過她裝錢的黑匣子。
她把匣子遞給楊柳,道:“你打開盒子,錢還在老地方,上頭一層是碎銀子,銀錠子在下頭。”
楊柳看曹氏從床底下鑽出來之後,床底下突顯的一個大洞,極其無語。
她此時已經沒心思去琢磨那銀錠子到底放在黑匣子裡的第幾層,她對曹氏怎麼能在床底下挖了個洞更感興趣。
她把黑匣子抱在懷裡,蹲下來,探頭看著那個不太算太深,剛好能放進一個黑匣子的洞,問曹氏:“娘,你為啥在床底下挖個洞啊?”
曹氏像看白痴一樣看了楊柳一眼,道:“沒瞧見啊,我用來放錢的啊。”
楊柳被曹氏堵的咳了一聲,重新說道:“我知道是用來放錢,我的意思是為啥要把錢放在床底下,家裡這麼多地方不能放麼?”
完了,楊柳又指了指門後邊,道:“對了,你以前不是就把這黑匣子放在門口邊麼?”
曹氏撇撇嘴,一臉不屑道:“狡兔還有三窟呢,我哪能把錢老放在一個地方啊,上回不都給你們發現了麼,哪還能放。”
“你怕我們偷家裡的錢?”楊柳的眉頭微微皺起,不太滿意曹氏對家裡人都有這麼深的防備。
曹氏聞言,伸手敲了楊柳的額頭一下,道“想啥呢。我是怕你們口風不嚴,萬一有人來家裡玩,小草那幾個小家伙說漏嘴,會被人惦記上。”
楊柳明白其意,朝著曹氏無奈的翻了個白眼:“那也不用在床底下挖個洞吧,隨意放到箱子裡就成啊,你看你這鑽到床底下多辛苦啊。”
曹氏彎腰看了看床底,倒並不覺哪裡辛苦了,她笑著看了楊柳一眼,道:“你這孩子知道啥,若是有小偷進來偷東西,人最先就是翻家裡的箱子,那錢哪能放箱子裡呢?”
曹氏這話倒是有道理,按理來說要是小偷入屋偷竊,肯定最先翻的就是家裡的櫃子箱子之類的。
但看著床底下的那個洞,她的確是萬分好奇:“娘,那個洞你是怎麼挖出來的啊,啥時候挖的,我們咋不知道呢?”
曹氏朝楊柳得意一笑:“我讓你爹趁你們睡覺的時候挖的,以後這裡就是家裡專門藏錢的地方了,你可別跟小草和你小姑他們亂說啊。”
“……”楊柳實在無語了,她覺得依著曹氏這樣的藏錢技能,若是在抗爭年代,做個情報員是極好的。
曹氏見楊柳不說話了,這才想起她帶楊柳進來的目的是拿錢的,這錢錢沒拿出來,兩人卻一直在圍著床底下的洞轉。
她懊惱的拍了自己的額頭一下,拿過楊柳手中抱著黑匣子,從屋裡找出一個類似螺絲刀的玩意,用力把黑匣子撬開之後,她從黑匣子的最下層拿出幾個銀錠子給楊柳,道:“對了,我想這你這趟回白家,順便把這二十兩銀子帶去還給白家,說余下的十兩銀子咱們到過年的時候再還。”
楊柳接過那二十兩銀子,在曹氏屋裡轉了轉,找塊布把銀錠子包起來。
話說這幾個銀錠子雖是不大,但是也不小,好似沒地方塞,總不能就直接放在籃子裡拎著吧。
楊柳想了一會,想出個好主意,她把銀子放平整以後,一骨碌把銀子塞進懷裡,然後把裡面的衣服和外面的小棉襖又整理了一番。
確定自己放平整之後,楊柳站直身子,問曹氏:“這樣放人家看不出我懷裡塞了銀子吧。”
曹氏拉著楊柳仔細看了一會,道:“倒是看不出,但你一個人帶著這麼些錢,我不太放心,要不等吃完午飯,你大哥和你爹回來,讓他們誰送你過去。”
楊柳朝窗外看了看,見都快中午了,怕等會來不及,便朝曹氏擺手道:“不用送,我這樣誰知道我身上有二十兩啊,再說我可沒想在白家過夜,我打算早去早回。”
曹氏倒也沒反對她當天來回,只是神情略帶憂色的道:“可是你這樣我不放心啊。”
其實楊柳自己也從未一人回過白家,前幾次有白向辰陪著,她這回帶了二十兩銀子在身上,心裡也有些不安。
想了想,她道:“那我等會喊我小姑陪我一起去。”
曹氏覺著有兩人總比一人好,便點頭道:“那成,有兩個人好些,就讓你小姑陪你一起去吧,去了之後,先問問辰兒的事情,若是確定沒啥事情,便把錢還給你婆婆,跟你婆婆說那十兩銀子在過年之前咱們一定還上的。”
楊柳起初點了點頭,打算出門去喊四妮。
但想了一會,又會覺得不妥,她又轉回去問曹氏:“就隨意這樣說說就成?當初把我賣去他們家的時候沒有簽合同什麼的麼?”
楊柳打開紙一看,果然就是當時賣她的時候簽下的契約,便朝著曹氏點點頭。
曹氏見狀,一臉不解的問:“這東西有啥用啊,當初咱們簽契約的時候,當時中間的保人給了我一份,還有一份給了白家。”
楊柳沒空理會曹氏,只是胡亂的應了曹氏一聲,低頭仔細看著契約,還別說,這契約的內容可真是有夠苛刻的。
合約的內容,大致便是說她楊柳當初是自願以童養媳的身份,以三十兩銀子的價格賣入白家,去到白家後要安守本分,忠於白家等等一系列說不清的條件。
對於白家,提的唯一兩個條件就是不得將她轉賣於他人,不得無條件的毆打她,別的一律沒寫。
而且不得毆打的這項是以一行小字加在下頭的,可想而知,大抵本身的契約上是沒這條的,是她娘家人不放心,再後來和白家協商,加上這一條的。
這契約說是童養媳的契約,其實和賣身契差不多,上面的條件全都是有利於賣家一方。
楊柳這才終於相信,原來白家這些年對她這個童養媳還真是算不錯的,這若是換了苛刻人家,哪怕就算打死她,人只要隨意給她灌上一個罪名,這事情就完全可以不了了之。
因為契約上寫的很清楚,不得無條件毆打,換句話說,若是犯了錯,還是可以毆打的,而且還是合法的。
想來這也就是為何白家對她這回回娘家的事情並沒多追究,因為拿著這張紙,她楊柳還真是哪裡都走不去。
但若是這樣,楊柳又覺著先還上這二十兩銀子是不是有些不妥,這銀子還了,那契約怎麼弄呢,白家會願意不在意那後面的十兩銀子,接了這二十兩銀子之後,就直接毀掉這契約麼?
但若是白家不給,萬一到時候他們不承認這先還上的二十兩銀子,那他們楊家咋辦呢,豈不是白白丟了二十兩?
可不要說她楊柳小人之心,這種有契約的事情還是一手給錢,一手交契約的好,不然到頭來說不清楚,可就是個麻煩事情了。
楊柳思索了一會,還是把手裡的銀子又遞給了曹氏,道:“娘,算了額,這錢還是等咱們湊齊了,才去還給白家,到時候還得一並把白家那邊的契約給拿回來,不然不太保險。”
曹氏不認識字,不知道這契約上到底寫了什麼,只是當時村裡認識字的人給她弄了這個,也沒說這到底有什麼用,她以為這東西不過就是當時賣楊柳的一個收據,便隨意收了起來。
如今聽楊柳說這東西原來還有這個用處,她嚇得臉色一變,立馬伸手接過楊柳手裡的契約,放在桌子上用手撫平了,道:“這樣啊,那錢咱這回就不還了,等遲些日子咱們存夠三十兩再還給白家好了。”
“嗯。”楊柳點點頭,同意遲些日子一齊把錢還給白家。
楊柳前世做生意的時候,大多時候都是相信白紙黑字多過相信人的,更何況這契約本身就是個白紙黑字的玩意,她自然得重視起來。
因為沒帶錢去白家,楊柳便沒喊四妮一起去,自己背上東西就急忙去了白家。
也不知道是巧合還是特意,楊柳走出村口,在路上等牛車的時候,竟然看見旺生就在她身旁不遠處,看那架勢也好似在等牛車。
楊柳都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來的,方才在路上的時候一直也沒瞧見他啊。
說實話,自從上回楊柳和慶豐把事情講清楚之後,楊柳雖然一直在娘家住著,但卻一直也沒見過旺生,楊柳都差點忘記有這一號人了。
想起上次自己信誓旦旦的和旺生說了自己會安心嫁給白向辰,要旺生以後別再找她,免得被人說閑話。但這陣子她一直在娘家呆著,又完全不像是安心嫁給白向辰的模樣,楊柳這看到旺生的時候,莫名的有些尷尬。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