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志凡叼著煙坐在樓梯上仰著頭看著窗外漆黑的夜色,聲音飄渺的道:“二十七年前我差不多跟你這般大,那個年代跟你們這個年代不同,80年代末剛剛改革開放沒多久,沿海城市最先開始改革開放,那裡人的生活應該還不錯,但是我們這裡太偏僻了。”
說到這錢志凡自嘲一笑道:“用我們當時那個年代人的話來說,就是改革開放的春風還沒吹到我們這鳥不拉屎的趙縣,所以那個年代我們大家的生活都不怎麼樣,跟現在比起來太苦了,毫不誇張的說缺吃少穿的。”
話音一落錢志凡再次捂住了胸口,米子軒感覺不對勁了,攙著他起來道:“大叔你得聽我的,先回病房,我去找大夫。”
這次錢志凡沒有堅持,實在是有些難受,便任由米子軒把他攙扶到了病房躺在床上。
米子軒直接去找鄧一可,但值班室沒有,醫生辦公室還是沒有,他只能去找翟穎,誰想他剛說錢志凡胸口又疼了讓鄧一可過去看看,翟穎就鼻子不是鼻子臉不是臉的道:“鄧大夫去急診會診了,讓他等等吧。”
米子軒也是急了直接不客氣的道:“等?他的病可不輕,絕不是簡單的胸痛這麼簡單,你立刻去找大夫,讓他回來,不然就把他所有的檢查單給我,我給他看。”
翟穎一撇嘴不屑的道:“你誰啊?你給他看?你算老幾啊,我告訴你別在這跟我鬧事,不然我叫保安把你趕出去。”
米子軒脾氣本就不好,又看出錢志凡的病並沒那麼簡單,眼前這翟穎又三番兩次的刁難他,米子軒那裡還能忍得了,就在他要發作的時候錢志凡竟然走了過來一把拉住他道:“小伙子我沒事,別跟她吵了,這大半夜的影響大家的休息,走,咱們回去。”說到這不由分說的拉著米子軒就走。
米子軒肯定不能把錢志凡推開在跑去跟翟穎吵,他要是這麼做錢志凡急出個好歹來怎麼辦?只能是強忍心頭的火氣,狠狠瞪了翟穎一眼。
翟穎雙手抱在胸前撇著嘴不屑道:“你以為你誰啊?你給看?切,什麼玩意啊,呸。”
米子軒跟錢志凡回了病房,他先讓錢志凡躺下,這才道:“大叔你有什麼不舒服的趕緊說,別忍著。”
錢志凡搖搖頭笑道:“我沒事,老毛病了,過一會就好,你看,現在不就沒事了。”說到這他指指米子軒的椅子道:“你坐,咱們繼續聊,我反正是睡不著就等著天亮了。”
米子軒點點頭坐在椅子上,但是心裡卻是七上八下的,總感覺錢志凡的病不對勁,但現在他也沒什麼辦法,第一錢志凡生說自己沒事,不讓自己去找大夫,第二他手頭沒有錢志凡的病歷,更沒有他剛做的各種檢查單,就從錢志凡現在這沒事人似的狀態,米子軒也推斷不出他的病情到底怎麼樣。
不過米子軒打算先穩住錢志凡,一會去找鄧一可,必須得讓他看看,他不行就自己來。
錢志凡看米子軒坐好後繼續說起了他的故事。
錢志凡的語氣滿是飄渺之意,讓米子軒感覺到時光倒流,回到了哪個泛黃的年代,一個他沒有經歷過的年代,一個他只在一些影視作品中看到的年代,在那個年代,一件白色的的確良襯衫絕對是奢侈品,就跟現在的lv包一樣,就沒多少人能穿得起,大多數人的衣服還都是深藍色、土黃色的粗布衣服,尤其是在趙縣這樣偏遠的縣城。
在那個年天永遠是藍的,空氣永遠是清新的,在小小的趙縣四個轱轆的汽車都是稀罕物,人們主要的交通工具就是自己的兩條腿以及自行車,一到早上到處都是穿著肥大粗布工裝的人們趕赴各個工廠,少數穿著灰色老式中山裝的干部騎著28自行車,上邊掛著個現在人看來土裡土氣的黑色公文包趕赴各個政府部門。
在這些人群中還有青澀的錢志凡,那個年代的他沒有的確良制的白襯衫,有的就是一件他兩個哥哥穿了多年的軍綠色軍裝,這衣服老大穿完,老二穿,到了錢志凡手裡早已經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不但非但,並且上邊還是補丁打補丁。
這樣的衣服在當代人看來簡直就是乞丐裝,但是在那個年代的錢志凡看來,這就是一身奢侈品服裝,因為在那個年代,也不是誰都能穿這種軍裝的。
不過不管在那個年代都是存在著等級劃分的,有比錢志凡家庭條件更差的孩子羨慕的看著他那身補丁打補丁的肥大軍裝,有比錢志凡條件好的穿著的確良白襯衣的孩子用鄙夷的眼神看著他這身衣服。
錢志凡因為這身衣服自豪過,也自卑過,被羨慕過,也被嘲笑過,別人的嘲笑他從來不在意,他只在意那個穿著的確良白稱身、花格裙子扎著馬尾的女孩的目光。
她就是錢志凡的初戀,在他的敘述中,她就是最完美的女孩,是最完美的姑娘,她的一顰一笑都能讓青澀而單純的錢志凡面紅耳赤,成了一個結結巴巴一句完整話都說不出來的呆頭鵝。
這樣的故事並不新鮮,很多電影、電視劇都已經給演爛了,但是當你真的從錢志凡這代人口中聽他用飄渺而追憶的話語去訴說這個樣的故事時,你不會感覺這是爛大街的橋段,你只會感到感動,只會想到自己年少時愛慕過的那個人,你會想那個人現在在那,是否還會記得哪個青澀得只會傻笑的你。
這不是一個只關於錢志凡愛情的故事,而是關於所有人在青澀年華所經歷過的那段最純真、最干淨、最永生難忘的愛情故事,感動人的不是這個故事的本身,而是大家關於那段藏在心底深處早已經泛黃的記憶,你有,我也有,他也有的故事,因為我們都曾經年輕過。
故事說到了這裡其實米子軒已經猜到了結局,故事本身並不有趣,也不是太吸引人,甚至可以說有一些狗血,不外化在那個記憶中已經泛黃的年代,年少青澀的錢志凡愛慕者那個女孩,就如同《匆匆那年》這首歌唱的一樣。
匆匆那年我們見過太少市面,只愛看同一張臉,那麼莫名其妙,那麼討人喜歡,鬧起來卻太討厭。
愛了,恨了,分了,錢志凡的愛情就是這樣,他深愛著那個女孩,她也愛著她,錢志凡此生此世永遠忘不了在某個黃昏的午後,他們漫步在無人的樹林中,兩個人面紅耳赤牽起了彼此的手,他們緊張得手心裡全是汗,但卻舍不得放開對方的手。
錢志凡堅信這一幕他永生難忘,她也是如此,她不會忘記的。
愛了,隨後那?不敢在任何年代都是存在這等級劃分的,錢志凡跟對方相比,她比他高了好幾個級別,錢志凡不過是一只想吃天鵝肉的癩蛤蟆而已,而她就是那只驕傲而高不可攀的天鵝。
家人的反對,讓他們最終在某個雨夜大吵一架,從此相識應不識,從此天各一方。
說到這的時候錢志凡說了一句歌詞,依舊是《匆匆那年》中的——相愛那年活該,匆匆因為我們不懂頑固的諾言,只是分手的前言。
時光荏苒,白駒過隙,眨眼就是二十七年後,但是在這二十七年中錢志凡從來沒有忘記過她,哪怕他娶妻生子,哪怕她早已嫁作人婦,有些感情是可以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變淡,最終消失在時間的洪流中,但是有些感情是時間永遠都沒辦法磨平的。
錢志凡跟她的感情就是如此,任由洪流的拍打,他還是忘不了她,她也忘不了他,經年後他離婚了,她也離婚了,二十七年沒有在聯系的他們終於又要走到一起了。
錢志凡跟個即將見到心上人的小伙子一般一分一秒都等不了,連夜趕了回來,只為見他一面,上次見面已經是二十七年前,他不想錯過了,她也不想錯過了,他們相約在學校門口見面,執子之手、白頭到老。
這就是錢志凡的故事,普通而沒什麼新意,更是早已經爛大街的橋段。
但聽在米子軒耳中,卻讓他感動異常,他不是為錢志凡的故事感到感動,而是因為他自己的故事,恍惚間他似乎也回到那個青澀的年代,在一個雨夜看她哭著衝進雨中,然後刺耳的煞車聲響起,從此以後他們陰陽相隔。
米子軒沉默了,錢志凡也沉默了,都陷入到自己的記憶中,去想那段往事,那段情,以及那個人。
錢志凡就要見到她了,但是米子軒卻知道自己此生在也不可能見到她,他們終於徹底的走散了,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在也沒有機會相逢,永遠。
時間定格在四點的時候錢志凡突然臉色先是變得潮紅一片,下一秒就成了青紫色,嘴張得大大的,卻吸不盡一口氣,米子軒頃刻間驚醒過來,想也不想就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