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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杳杳絕殺,徐伯臨死期(三更合並)

他從地獄裡來 顧南西 10693 2024-03-17 22:33

  

  歐陽燁稍作停頓:“徐家車禍案的幸存者徐檀兮,就是當年被抱回徐家的那個孩子。”

  徐伯臨和溫照芳都下意識回頭,但徐檀兮並不在庭上。。。

  歐陽燁繼續:“廬硯秋要求我的當事人把丈夫的私生女養在膝下,還要她對外聲稱是親生,我的當事人剛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不僅要面對出軌的丈夫,還要面對證明她婚姻失敗的那個孩子,所以她崩潰了,她精神狀態越來越差,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的當事人對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的私生女徐檀兮小姐產生了難以消解的怨恨。”

  歐陽燁抑揚頓挫,情緒激動:“日復一日的精神折磨導致我的當事人狂躁症狀加重,接受了長達十二年的心理治療,甚至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錯誤。”

  下面,是溫照芳的“認罪環節”和“悔過環節”。

  歐陽燁是名厲害的律師,也是名厲害的演員,說到煽情處時,他一臉痛色,眼眶微紅:“十三年前我的當事人因為情緒失控,失手殺害了照顧她的保姆喬梁田女士,在這裡我代我的當事人向受害人家屬道歉。”他對著旁聽席的喬子嫣深深鞠了一躬,“對不起。”

  喬子嫣用鼻腔哼了聲。

  真假。

  為了減刑,裝模作樣。

  歐陽燁繼續以情動人:“雖然受害人家屬沒有提出任何賠償要求,但我的當事人非常想彌補、想贖罪,等案件結束會把賠償給到受害人家屬,如果家屬不肯收下,我的當事人會以受害人喬梁田女士的名義把錢捐贈出去,希望以此贖罪。”

  感情牌很有用,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的神色都明顯有松動。

  公訴方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歐陽燁繼續:“受害人廬硯秋在世時對徐檀兮小姐疼愛有加,甚至立了遺囑要把所有家產都留給她,我的當事人當然會不平,會憤恨,會理所當然地覺得這些本應該屬於她那個死去的孩子。怨恨和負面情緒越積越多,直到去年四月,我的當事人爆發了,她雇佣了丁四去破壞剎車,但我的當事人並不是想鬧出人命,她只是想排解一下恨意,想教訓一下自私的婆婆和丈夫的私生女,卻沒想到一個剎車問題會葬送兩條人命。”

  蓄意殺人被他避重就輕地說成了無意殺人。

  某些律師的嘴啊,人間的鬼。

  “我的當事人也十分後悔痛苦,精神一度崩潰,甚至想過自殺贖罪,可就是這時候,丁四翻供了。原來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他就是,”歐陽燁停頓了一下,轉身,指向被告席上的徐伯臨,“他就是二號被告徐伯臨。”

  喬梁田的案子沒什麼可辯的,只能認罪和悔過,歐陽燁要辯的是徐家的車禍案,

  “法官大人,請允許我傳召我方證人丁四出庭。”

  法官允許,書記員傳召證人上庭。

  詢問、核對完證人身份並且宣誓之後,歐陽燁提問:“證人丁四,請問破壞剎車這個主意是我當事人最先提出來的嗎?”

  丁四回答:“是我向她提議的。”

  歐陽燁面向人民陪審員:“我的當事人只是想給一點教訓,丁四卻提議破壞剎車,本來我的當事人就心有怨恨,這種情況下,要被慫恿太容易了。”他先把陪審員們的情緒帶進去,然後才繼續提問丁四,“請問證人,你為什麼會給出破壞剎車這樣的提議?你是專業的駕駛員,不可能不知道破壞剎車的危險性,是什麼原因?或者說是誰指使你慫恿我的當事人?”

  丁四很配合地坦白了:“是有人指使我這麼做的。”

  “那個人是誰,他在不在庭上?請你指出來。”

  丁四看向被告席的徐伯臨:“是二號被告徐伯臨。”

  徐伯臨和他的律師郭學益都相當鎮定。

  歐陽燁又提問證人:“除了破壞剎車,他還有沒有指使過你做其他事情?”

  “去年年底,徐檀兮去祥雲鎮過年,溫照芳和徐伯臨都讓我找機會殺了她,徐伯臨還說如果事情敗露,可以把事情全部推給溫照芳,因為溫照芳也想對徐檀兮不利,她是最好的擋箭牌。”

  歐陽燁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問被告徐伯臨的律師有沒有異議。

  郭學益站起來,提問證人:“請問證人,你為什麼會突然翻供?”

  丁四恨恨地說:“因為我在監獄受到了威脅,徐伯臨他想殺我滅口,我害怕了,所以決定說出真相。”

  郭學益順著他的話,拆話:“就是說有人威脅你?讓你翻供?”

  公訴方是檢察院的周唐如檢察官,她提出異議:“法官大人,被告的辯護律師誤導證人,丁四受到了威脅,但並非威脅他翻供,而是怕他翻供才做出了威脅舉動。”

  法官采納,並警告:“辯護律師,請注意你的言論。”

  郭學益換了個不那麼犀利的問法:“證人,是不是有人威脅你?”

  丁四點頭:“是。”

  郭學益不緊不慢地拆證詞:“你是從何得知是我的當事人在威脅你?”

  “只有他跟我有仇,不是他還能誰?”

  “也就是說,你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威脅了你。”

  丁四啞口無言。

  “那我是不是可以做出假設?”郭學益開始誘導性假設,“假設威脅你的另有其人,目的也是為了讓你改口,從而說出對我當事人不利的言論,這樣一來,受益人是誰呢?”

  風向逆轉,不僅把徐伯臨摘出去了,還拋出了徐伯臨有可能被某個受益人陷害的前言。

  再一次感嘆,某些律師的嘴,人間的鬼。

  丁四急了,梗著脖子說:“不是,就是徐伯臨。”

  郭學益不慌不忙:“好,就假設是我的當事人當初指使你破壞了剎車,那麼在你已經入獄的情況下,還去威脅你,讓你產生危機感,讓你反咬一口,試問會有這麼蠢的人嗎?趕著上去自爆。”

  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的反應偏向了徐伯臨。

  郭學益總結:“假設根本不成立,我的當事人也沒有指使你慫恿一號被告溫照芳,而做出破壞剎車的舉動。”

  丁四哪裡說得過律師,只會吼:“他有,就是他讓我破壞剎車的!他給我轉過賬!”

  “我當事人給你轉的錢是讓你監視他的妻子溫照芳女士,原本只是夫妻不合,可沒想到有心人會利用這一點來構陷我的當事人。”最後,郭學益做出關鍵性質疑,“證人,你怎麼能證明不是你受到了他人威脅而來誣陷我的當事人?你又怎麼能證明我的當事人指使過你?你都不能證明。”

  郭學益拆完證詞,面向法官和陪審員:“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證人丁四有過兩次前科,采納他的證詞之前,還請考慮證人的品行問題。”

  完美拆招。

  這裡提一下郭學益,他是刑事案件的常勝將軍,一張巧嘴打遍天下。

  溫照芳和徐家車禍案先告一段落。

  公訴方的檢察官周唐如起身,她辯護方向的第一個重點是二十五年前的肇事逃逸案。

  “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兩次對徐檀兮小姐痛下殺手,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這麼容不下她?就算不是原配所生,也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

  徐伯臨的律師郭學益反駁:“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徐伯臨先生並沒有兩次痛下殺手,這莫須有的罪名還沒有定論,公訴人以此做出的任何推斷都是不成立的。”

  法官敲槌,警示公訴人。

  周唐如只是先拋出案件的因果而已,她並不著急:“這裡有兩份親子鑒定。”

  書記員把鑒定報告呈堂。

  周唐如發言:“第一份是徐檀兮小姐和祁栽陽先生的親子關系鑒定,結果證明兩人是父女關系,也就是說,徐檀兮小姐並不是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的私生女。而祁栽陽先生,是二十五年前一樁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家屬。”

  案子很復雜,周唐如故意把語速放慢:“上個月十七號,警方在徐家墓地挖出了一具女屍,徐家似乎想隱藏什麼,墓碑上沒有任何刻字。法醫從屍體上提取到了dna,從而確認了這具女屍的身份。”

  周唐如說明了人物關系之後,才慢慢引出案件:“二十五年前,滄海路發生一起車禍,肇事司機逃逸,被撞車輛上有兩位受害人,司機和一名孕婦,司機當場死亡,孕婦卻不知所蹤。”

  照片都通過放映的方式呈堂。

  周唐如繼續:“徐家墓地裡的女屍正是當年失蹤的那名孕婦,也就是祁栽陽先生的妻子洪苓儀女士,dna鑒定結果表明,徐檀兮小姐和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洪苓儀女士是母女關系。”她拋出問題,“車禍逃逸案的受害人為什麼會出現在徐家呢?”

  徐伯臨是這個案子目前唯一的嫌疑人。

  鋪墊的差不多了,周唐如開始還原案件:“二號被告徐伯臨當年違規駕駛,造成了受害車輛的駕駛司機當場死亡,因為孕婦看到了他的臉,他便將重傷的孕婦帶離了案發現場,很幸運的是,孕婦腹中的孩子活了下來,而孕婦是怎麼身亡的,是搶救不及時?還是被人滅口?就不得而知了。”

  “徐伯臨的母親廬硯秋女士良心未泯,收養了幸存下來的孩子,並對兒媳,也就是一號被告溫照芳女士聲稱那是徐伯臨的私生女。就這樣,徐檀兮小姐在徐家生活了二十五年,廬硯秋女士因為良心不安,對她疼愛有加,並立遺囑把所有股份留給她,而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一直記著當年的案子,他怕罪行暴露,也不甘母親將所有財產留給了一個外人,是以幾次對徐檀兮小姐痛下殺手,一次是在祥雲鎮,另一次正是徐家那起兩死一傷的車禍案。”

  公訴方發言完畢,周唐如坐下。

  緊接著,郭學益起身為徐伯臨辯護:“在我發言之前,我必須先聲明一個問題,公訴人剛才所有的發言,沒有任何佐證,也就是說,都是推論。”

  他就死抓著沒有證據這一條。

  他開始辯護:“二十五年前,我的當事人徐伯臨先生和母親廬硯秋女士在滄海路上遇到了一名身受重傷的孕婦,也就是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洪苓儀女士。孕婦曾向我的當事人求救,我的當事人因為於心不忍,將孕婦送去了醫院,所幸孩子保住了,但不幸的是孕婦因為重傷,搶救無效。”

  和公訴方說的,完全是兩個版本。

  郭學益繼續:“我的當事人和廬硯秋女士也都是尋常人,遇到這種大事也會慌張,會恐懼。一個孕婦重傷身亡,如果報警會是什麼樣的結果?那我的當事人和廬硯秋女士肯定會成為第一嫌疑人,而且二十五年前的偵破條件有限,如果找不到真凶,我的當事人也許會蒙受不白之冤,所以我的當事人和廬硯秋女士沒有選擇報警,而是厚葬了這位孕婦,並且收養了她的孩子徐檀兮小姐。”

  發言完畢,郭學益淡定地坐回去,和徐伯臨交換了一個眼神。

  周唐如起身:“法官大人,請允許我傳召我方一號證人。”

  法官允許。

  證人上庭,並宣誓所言屬實。

  周唐如提問:“證人,請問你叫什麼名字?和二號被告人徐伯臨是什麼關系?”

  證人是徐仲清。

  “我叫徐仲清,是徐伯臨的弟弟,廬硯秋的兒子。”

  “請問你知道紅山墓地的無字碑是給誰立的嗎?知道下面埋葬的是車禍逃逸案的受害人嗎?”

  徐仲清回答:“我也是前幾天才知道的。”

  周唐如問:“你之前去祭拜過嗎?可曾聽廬硯秋女士或者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說起過洪苓儀女士?”

  “我們一家每年都會去祭拜,我聽我媽說過,說無字碑下面埋得是她虧欠過的人。”

  “只是你們一家?徐伯臨一家可曾去過?”

  徐仲清照實說:“每年都是我媽和我們一家去祭拜。”

  周唐如總結一下:“被告徐伯臨先生當年肇事逃逸,他的母親廬硯秋女士為了袒護被告,私下處理了屍體,並且沒有告知過被告,所以廬硯秋女士才會只帶著二房一家去祭拜,並且聲稱那是她虧欠過的人,因為她明知道凶手是誰,卻選擇了包庇凶手,也正是因此,廬硯秋女士對受害人的女兒徐檀兮小姐格外偏愛,都是為了彌補,為了贖罪。”總結完,周唐如說,“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問二號被告律師,對證人證詞是否有異議。

  郭學益上前:“證人,廬硯秋女士除了說過無字碑下面葬的是她虧欠過的人之外,還說過其他的嗎?提過二十五年前的肇事逃逸案嗎?”

  徐仲清有點懵,不知道律師想干嘛,他如實說:“沒有,只說了是虧欠的人。”

  郭學益特地強調了一下:“虧欠過的人。”他又開始拆證詞了,“當初廬硯秋女士和徐伯臨先生因為害怕會被懷疑問責,選擇了私下處理屍體,而沒有報警,沒有讓洪苓儀女士沉冤得雪,所以廬硯秋才會說那是她虧欠過的人,才會格外偏寵受害人的女兒。”

  再一次,感嘆:某律師的嘴,人間的鬼。

  的確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人民陪審員們面面相覷。

  周唐如繼續為死者辯護:“法官大人,我申請傳召我方二號證人。”

  法官允許。

  證人走上證人席,周唐如先說明一下:“我方的二號證人身份有點特殊,她不僅是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的親生女兒,也是徐家車禍案件的第三位被告人。”

  在此之前,徐檀靈一直坐在被告席上。

  這個案子情況特殊,周唐如也是徐檀靈的辯護人,因為公訴方起訴的是徐伯臨,他與徐檀靈存在一個關系:一個人獲罪,另一個就清白。

  周唐如站在證人席的旁邊:“請先允許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先和大家簡單說明一下。”

  她簡單明了地概述:“徐家車禍案不止有一位凶手,車禍的起因是一輛大貨車撞到了一輛私家車,私家車墜江,貨車方向失控,引發了連環車禍,除了大貨車司機、墜江的車主、徐家兩位受害人之外,並無其他人身亡。”

  “受害人廬硯秋、徐叔瀾、以及幸存者徐檀兮當時乘坐的車經過了這條路,並且她們所乘坐的車輛被丁四破壞了剎車,前面的車輛為了躲避大貨車也出現了短暫的方向失控,就是為了避開碰撞,兩位受害人所乘坐的車輛因為剎車失靈撞上了護欄,痕檢部門對車輛進行過痕跡檢查,法醫也做了屍檢,檢查報告證明廬硯秋女士和徐叔瀾女士兩位受害人真正的死因不是因為轎車撞到了護欄,而是車輛二次被撞,導致車尾起火,發生爆炸。”

  簡述完案件的來龍去脈之後,周唐如拋出問題了:“第二次撞車的人是誰?是那輛失控的大貨車嗎?還是另有其人?”

  很明顯,這是一起多人參與的故意謀殺案。

  “受害車輛上一共有三個人,廬硯秋女士和其女徐叔瀾女士當場死亡,只有徐檀兮小姐幸存下來,並且在她快要失去意識的時候,有一只手向她伸過來,似乎是想確認她是否還有呼吸,而那只手的主人手上戴了一只男士手表,手表的表盤裡,刻有jz兩個字母。”

  周唐如繼續:“四月十二號,警方匿名收到一張手表的定制登記表,登記表上表明了這塊手表的定制人是三號被告徐檀靈小姐。”

  證據這時呈堂。

  周唐如等法官和陪審員看完之後才接著說:“當天,三號被告徐檀靈就在警方做了一份筆錄,聲稱她和她的司機萬河東先生路過了案發現場,並且聽到了徐檀兮小姐在呼救,但她選擇了見死不救,並且還說她看見是方向失控的大貨車撞了上去,才導致了受害人乘坐的車輛發生爆炸,而徐檀兮小姐從車上爬了下來,被告徐檀靈女士把手表給了司機萬河東,並且讓他下去確認徐檀兮小姐還有沒有呼吸。”

  “這是當時三號被告徐檀靈小姐在警方做的第一份筆錄,並且她告知了警方萬河東的地址,然而萬河東的口供卻跟她不一致,萬河東指認了她,說大貨車沒有撞上受害人乘坐的車輛,而是萬河東本人受了徐檀靈小姐的指使,開車撞上去了,為了那塊價值五百萬的手表。就是因為萬河東的口供,三號被告,也就是證人徐檀靈小姐決定說出真正的真相。”

  這是所有的前因。

  周唐如開始提問證人:“徐檀靈小姐,你當初真的有路過車禍現場嗎?”

  徐檀靈說:“我沒有,我根本不知道潮汐路發生了車禍,那塊手表是我訂做的,我把手表送給了我的父親徐伯臨,就是因為手表的定制人是我,所以他想把撞車殺人的罪名推給我。”

  周唐如有目的性地提問:“那你為什麼會在警局錄那樣一份口供?”

  “十一號上午,徐伯臨找到我,說會把徐氏集團百分之十的股份給我,但條件是讓我幫他頂替見死不救的罪名,他說怕被徐檀兮報復,所以讓我去頂替,而且我再三問過他,是不是只是見死不救了,他說是,說沒有做別的,還說司機萬河東會配合我一起錄口供,所以我才答應了他。”徐檀靈情緒很激動,“當天下午我就去跟萬河東對了口供,說好了只承認見死不救,可是萬河東卻沒有照著說好的口供說,而是把撞人的罪名全部推給了我。”

  周唐如把重點拎出來:“萬河東的地址是你給警方的?”

  “對,地址是徐伯臨告訴我的,也是他讓我給警方的。”

  “如果證人徐檀靈小姐真的指使了萬河東撞人,她還會把司機的地址供出來嗎?這是一個疑問。”周唐如面對法官說完,又面向證人,“第二個疑問,證人,你當時和萬河東串供的時候,是不是還帶去了一袋現金?”

  徐檀靈死死盯著被告席上鎮定自若的徐伯臨:“對,也是徐伯臨讓我帶過去的,說那是給萬河東的定金。”

  “既然是定金,被告徐伯臨為什麼不自己給?而是讓證人徐檀靈小姐帶過去,碰面的地點甚至選了有監控的麻將館。”周唐如做出合理假設,“就好像故意在制造證據,制造徐檀靈小姐拿錢封口司機的證據,以便被告徐伯臨把罪名推給自己的親生女兒。”周唐如停頓了片刻,“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問二號被告人律師是否需要提問證人。

  郭學益沒有提問徐檀靈,他直接反駁公訴方:“剛才公訴人用了一個詞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就好像。”

  郭學益最擅長偷換概念,避重就輕,以及拆證詞。

  “就好像是怎樣怎樣……”他看向周唐如,“兩條人命,一旦我的當事人被定罪,最少也是二十年的牢獄之災,不該慎重嗎?就用一個‘就好像’來給我的當事人定罪,未免太沒有說服力。從頭到尾,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我的當事人做過那些事情,全是片面之詞,根本沒有任何實證。而且受害車輛裡坐的是我當事人的親生母親和親生妹妹,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可能去殘害自己的親人,這種喪心病狂的罪名有多大不用我來說,而這樣大的罪名,就憑‘就好像’來定罪,那未免太過草率。”

  周唐如反駁:“一個人的證詞你可以說是片面之詞,但不僅徐檀靈小姐指認了被告徐伯臨,還有丁四也指認了被告。”

  郭學益不緊不慢地:“這個問題我剛才就已經說明了,丁四受人脅迫改了口供,證人徐檀靈也是二次改了口供,是不是也是受了脅迫呢?受了誰的脅迫?誰是受益者?”

  跟他最開始拋出的“受益人”對上了。

  巧舌如簧,天衣無縫,公訴方無話反駁。

  徐伯臨笑了。

  下面,是郭學益的反擊環節:“法官大人,我申請傳召我方證人萬河東。”

  法官允許。

  萬河東上庭之後,郭學益先讓他介紹了一下自己,並且宣誓,然後才開始提問:“萬河東先生,去年四月你是否去過潮汐路的車禍現場?”

  萬河東回答:“去過。”

  “和誰一起去的?”

  “徐檀靈。”

  “你當時看到了什麼?又做了什麼?”

  萬河東的證詞與在警方說得差不多:“徐檀兮小姐的車被卡在了護欄上,她和老太太在車上向我們求助,我想下去救人,徐檀靈不讓,還給了我一只手表,就是表盤上刻了字母的那只,她讓我開車撞上去,說這條路上的監控都被處理過,還說前面車輛上的人暈過去了,沒人會看到,那只手表值五百萬,我心動了,正好失控的大貨車開了過來,就在快要撞到大小姐的時候,大貨車錯開了,我就想著大貨車也起火了,司機肯定活不了,到時候可以說是大貨車撞的,所以我就開車撞上去了,但老太太抱住了大小姐,大小姐從車上爬了下來,沒爬多久暈倒了,我就戴著手表下去了,想看看她死沒死。”

  證詞說得很順溜,跟背過了似的。

  郭學益提問:“徐檀靈小姐當初是不是找過你串供?”

  “是。”萬河東說,“她說手表被警方查到了,必須把見死不救的罪名認下來,不然會一直查下去,還允諾了會給我錢,讓我配合她,串供的那天她先付了一部分定金。”

  郭學益游刃有余:“既然你收了錢,又為什麼會沒有真正配合她?”

  “因為我怕她會殺我滅口,去年我跟一個叫姚勇金的合租,姚勇金偷了我的那塊字母手表,然後就被人殺了,他是被誤殺的,凶手真正想殺的人是我,我怕死,所以決定說出真相。”

  後面郭學益代他說了:“真相就是徐檀靈因為嫉妒徐檀兮小姐受家人寵愛,並且即將繼承徐家的萬貫家財,她心有不甘,而且野心勃勃,從繼母溫照芳那裡得知剎車被破壞之後,決定痛下殺手,只要沒了第一順位繼承人,她作為大房唯一的女兒,就有繼承權了。”

  徐檀靈從被告席上站起來,面紅耳赤地說:“我沒有,不是我!是徐伯臨指使萬河東誣陷我的!”

  郭學益沒有理會她的辯駁,繼續為徐伯臨辯護:“殺人動機有了,證人萬河東也有了,證物有手表的制定人登記表和封口萬河東的那一袋錢,這是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徐家車禍案的第二個凶手就是徐檀靈。”

  徐檀靈整個人都懵了。

  “法官大人,我問完了。”郭學益坐回去。

  徐伯臨放心地勾了勾嘴角,覺得穩操勝券了。

  周唐如起身,向證人萬河東提問:“證人,剛才所說的,就是全部嗎?”

  萬河東沉默。

  周唐如上前,聲音提高:“證人,請問還有什麼隱情嗎?”

  萬河東低頭不作聲,過了很久,他抬頭,說:“有。”

  一個字,徐伯臨和郭學益臉色都變了。

  萬河東斬釘截鐵地當場翻供:“剛才所有證詞都是徐伯臨讓我說的,真正跟我串供的不是徐檀靈,是被告徐伯臨。”

  形勢瞬間逆轉。

  郭學益看向徐伯臨,他神色錯愕,明顯被殺了個措手不及。

  

  周唐如問證人:“他是怎麼指使你的?具體又指使你做了哪些事情?”

  萬河東說:“十一號上午,徐伯臨找到我,讓我跟徐檀靈串供,認下見死不救的罪名,但他後來又反悔了,他舍不得股份,所以讓我指認徐檀靈,還說會讓徐檀靈帶著錢去跟我串供,叫我找個有監控的地方,到時候把罪名推給徐檀靈就有證據了,並且他承諾會給我百分之五的徐家股份,我照他說的做了,表面上和徐檀靈串供,實際上把開車撞人的罪名推給她。”

  徐伯臨終於暴走了,站起來大吼:“你胡說八道!”分明是你提議把罪名推給徐檀靈!

  法官敲了法槌:“被告,請你安靜。”

  郭學益把徐伯臨拉回去,腦子裡飛快地在想對策。

  周唐如繼續:“那真相是怎樣?究竟撞車殺人的是誰?”

  萬河東說:“我剛剛污蔑徐檀靈的供詞大部分是真的,現場的情況就是我說的那樣,就兩點我沒說真話,而是照徐伯臨的指示說了假話。”

  “哪兩點?”

  “第一點,指使我撞人的不是徐檀靈,是徐伯臨。”萬河東看向徐伯臨,臉上的神色讓人看不透,“第二點,我沒有開車撞人,我因為害怕,不肯撞,是徐伯臨自己開車撞上去的,戴著手表下車去確認徐檀兮小姐有沒有咽氣的也是他,我只是目擊證人,那塊手表是他給我的封口費,而且他怕我說出去,幾次想殺害我,姚勇金就是代我死的,姚勇金被殺了之後,手表被徐伯臨安排的人拿走了,這次他又找到我,讓我幫他嫁禍徐檀靈,我怕我幫了這次之後,他會再次找人殺我滅口,所以我就假意答應他,決定在庭上把真相說出來。”

  萬河東語氣很憤慨:“而且不止丁四被他收買了,連環車禍裡還有其他車主也被他收買了,他怕丁四不成功,破壞剎車之後,不僅丁四在普渡寺那條路上等著,還有另外一輛車在潮汐路等著,就是大小姐她們前面的那輛車。大貨車是這件謀殺案裡的意外,因為大貨車突然失控,真正被收買的那個車主正好借了這個機會,去靠近大小姐的車,而大小姐的車剎車又有問題,所以才會撞到護欄上,之後被收買了的那個車主故意假裝受傷暈倒,裝作只是連環車禍裡被大貨車磕碰到的普通車輛。”

  周唐如代大家問出了疑問:“你是怎麼知道的?”

  “徐伯臨指使我撞人之前,他跟我說了,說那條路的監控有問題,前面車輛裡的人也‘暈倒’了,還說他都安排好了,如果不是他動了手腳,他不可能那麼肯定。”萬河東指認完徐伯臨,立馬強調,“但我還是沒有撞,是徐伯臨自己開車撞的。”

  戎黎倒是很意外,原來除了池漾之外,徐伯臨也打過監控的主意。

  徐伯臨這下徹底慌了,一個勁地吼:“他撒謊,他撒謊!”

  祁栽陽看了戎黎一眼,想起了他之前的保證,無期徒刑起步,今天徐伯臨要完蛋了。

  ------題外話------

  ****

  上章改了個地方,親子鑒定不由歐陽燁呈堂

  我寫了一整場官司,因為是外行,全靠查資料,如有bug,請溫柔地溫柔地指出。

  接下來,杳杳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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